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是否诉前财产保全保险公司出保单?

是否诉前财产保全保险公司出保单?
  
  一、是否诉前财产保全保险公司出保单?
  
  诉前财产保全保险公司出保单, 一般需要提供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主体身份资料、案件证据材料、保全标的物情况说明等资料,具体根据选择的保险公司的要求。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诉讼强制措施。以往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主要有个人财产担保、银行保函担保、具有诉讼保全担保经营范围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这三种方式。个人财产担保方式就是当事人提供等值现金或无抵押的土地、房产等资产作为担保。实践中,往往由于担保数额巨大,多数债权人无力提供财产担保而不能保全,这不仅导致债务人消极应诉,也给债务人违法转移、隐匿财产留下了可乘之机。银行保函担保方式一般针对的客户只有信用极好的大型公司,且通常需要在银行有等量存款或授信。鉴于目前担保公司非规范性发展等诸多原因,实践中已很少有担保公司涉足上述业务。因此,就民间借贷债权人、一般消费者和劳动者等普通民事主体而言,往往无法提供上述担保来查封对方的财产,进而出现虽已胜诉却难以执行的问题。此次法院引入的责任保险担保方式能为当事人提供较低门槛。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作为保险公司的一种保险产品,是一种创新型担保方式。首先,其办理手续便捷,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只需要在保险公司营业网点购买财产保全责任险,保险公司请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审核确认无误后即可为申请人开具保单及保函。其次,保险公司不收取押金等费用,保险费率较为低廉,有利于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再次,大型保险公司基本在全国各地均设立有分公司,极大地方便各级法院和申请人。最后,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风险控制、资金实力等方面远远优于担保公司。
  
  二、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提供财产线索
  
  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3、担保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5、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
  
  6、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国家在诉讼过程当中是可以存在着财产保全,同时在打官司诉讼之前也可以提起财产保全。这个时候提起财产保全,首先是需要提出申请的,而且提供相关的材料之后就可以出具保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谁主张谁举证适用范围是什么
      谁主张谁举证适用范围是什么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是一种举证责任的通俗化说法,便于非法律专业人士理解。一般......


·合同抗辩权的行使方式是怎样的?
      合同抗辩权的行使方式是怎样的?在我国合同抗辩权,它分为广义上的抗辩权,以及狭义上的抗辩权。广义上的抗辩权通常情况下,它是一种对抗他人请求行......


·敲诈勒索罪与合法索赔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与合法索赔的区别是什么?1、方式不同。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2、表现不同。敲诈......


·无证驾驶累犯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累犯怎么处罚?无证驾驶累犯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规则是怎样的?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规则是怎样的?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


·车祸起诉状的范本应该怎么写?
      车祸起诉状的范本应该怎么写?交通事故在我们身边可能是时有发生的一种情况,但是如果要发生这种行为的时候可能会需要涉及到起诉状,那么今天我们就......


·离婚了夫妻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了夫妻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


·合伙违约金范围需要双方一起协商吗?
      合伙违约金范围需要双方一起协商吗?需要;违约金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


·公司没买保险辞退员工补偿是什么?
      公司没买保险辞退员工补偿是什么?公司没买保险辞退员工补偿是需要由用人单位自己承担补偿的费用。并且没有买保险的话,还需要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承担支......


·对于刚拿到驾照的新手来说,由于自身驾驶经验不足,在日常驾驶过
      对于刚拿到驾照的新手来说,由于自身驾驶经验不足,在日常驾驶过程中难免不了小磕小碰的。有时候还会和其它车辆发生相撞,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车......


·集资诈骗罪50万判几年?
      非法集资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两种违法行为,集资诈骗有别于前者之处就是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如果通过集资诈骗手段来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