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女方起诉离婚什么都不要是否可以?

女方起诉离婚什么都不要是否可以?女方起诉离婚什么都不要是可以的,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依诉讼程序以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称为裁判离婚。二、离婚调解的规定是什么?第一阶段:诉前调解。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给,在45天内会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法官手中,由他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确。然后,会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整个诉前调解过程,类似于一场法院谈话,法官会询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的原因、夫妻财产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第一次诉讼等问题。如果法院能够调解离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费的单据,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后,出具调解书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如果当庭调解和好,则将立案材料退回,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果调解失败的话,法院也会开出交纳诉讼费的单据给原告,让原告预先缴纳相关费用,案件算是立案成功。在北京,进行诉前调解较多的是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于离婚的案件,原则上都会进行诉前调解,其他的法院进行庭前调解的可能性比较大。第二阶段:庭前调解。庭前调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调解。法院希望在开庭审理前,能够通过法官耐心的说服工作来化解双方的矛盾,和好或友好分手。大部分的法院对于庭前调解一般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法官会省去这道环节,直接进入开庭审理程序。第三阶段:诉中调解。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有可能一上来就给原告做工作,动员撤诉,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如果对方同意离婚,那么法官就不会对感情部分继续深究,而会直接进入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实质性问题。我们国家对于离婚类型的案件,在进行诉讼的时候是需要慎重处理的。这类型的案件首先是需要进行诉前调解的,其中比方如果铁定心想要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甚至不需要财产也是完全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笔迹鉴定不出来怎么判?
      笔迹鉴定不出来怎么判?一、笔迹鉴定不出来怎么判?笔迹鉴定不出来也是可以根据其他的证据照常进行审理和判决的,但是通常来说鉴定的环节是要求很......


·八级工伤待遇标准是什么?
      八级工伤待遇标准是什么?8级工伤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害医疗补助是20个月内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为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也......


·中国新刑法盗掘古墓罪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盗掘古墓罪判几年?中国新刑法盗掘古墓罪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


·现代生活中
      现代生活中,在工作时间内受伤的职工不在少数。工伤鉴定应该尽早,按照我国的法律,为了尽可能保证职工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如果您属于工伤,那么就......


·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时劳动合同到期有没有补偿金
      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时劳动合同到期有没有补偿金?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时劳动合同到期也有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轻伤二级一般赔偿多少
      轻伤二级一般赔偿多少轻伤二级是确定刑事责任的标准,而不是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规定,人身损害致残分为一到十级......


·合伙企业法人债务承担的方式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法人债务承担的方式是怎样的现在的自主创业有很多,有些是普通的有限公司,有些则是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一般是由两个或者以上的自然人共同创立......


·欠债不还恶意转移财产构成犯罪吗
      欠债不还恶意转移财产构成犯罪吗?欠债还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欠债故意不还钱的人,还有一些在债权人起诉到人民......


·欠条诉讼时效从何时算起?
      欠条诉讼时效从何时算起?一般人都知道的,合同是有一定的有效期限的,如果合同的有效期限已经届满,那么合同就失效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也就消......


·法律规定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少
      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少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保护期的起算点并非专利公告日......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用金额定罪吗?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用金额定罪吗?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用金额定罪吗?不用,金额定罪一般是诈骗罪和盗窃罪等才适用,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时属于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