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男职工为什么要交生育险?

男职工为什么要交生育险?
  
  一、?男职工为什么要交生育险?
  
  因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3条的相关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这里的职工并没有限定为女性职工,也就是包括了男职工。由此看来,只要职工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则不分男女,用人单位均应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并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男职工的生育保险有什么用
  
  许多男职工都表示不理解,生育保险对自己到底有什么卵用??其实缴了生育险,还是有好处的
  
  1、全职太太可享受费用报销
  
  最大的用处:如果怀孕老婆并没有参加工作,也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那么老公缴纳的生育保险可以报销老婆所有的医疗费用!这个医疗费用包括老婆生娃,或者流产时的所有费用。
  
  领取办法:带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身份证、医院开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生育医疗费用收据(发票)、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在工作所在地社保局办理。
  
  2、领取津贴
  
  其实生育险包括两部分,除了生育医疗保险,还有生育津贴。妈妈们在生宝宝后,需要休产假,休产假期间将享受生育津贴。
  
  三、男职工享受生育报销流程
  
  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喝完酒多长时间才可以开车
      喝完酒多长时间才可以开车据了解,这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主要取决于两个条件:第一是人体差异,有的人酒精吸收得比较快,挥发得也快,有的人对酒精吸收得慢......


·土地侵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内容包括什么
      土地侵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内容包括什么一、土地侵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内容包括什么土地侵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编号:法专字()第号甲方(聘用方......


·试用期提交离职扣工资怎么办
      试用期提交离职扣工资怎么办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3天停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效力体现在哪里?
      如果国家作为侵权的一方对公民的权益造成了损失就必须担负起赔偿的责任义务,否则就会损害国家本身的权威和公信力,所以国家专门制定国家赔偿法来规范......


·作为一个济南人民,现在最关心的可能就是济南五险一金的比例了。
      作为一个济南人民,现在最关心的可能就是济南五险一金的比例了。现在济南很多单位不按照本人工资给上保险和公积金,一般按照最低工资上的,那么您在签......


·无遗嘱父亲去世子女如何继承?
      无遗嘱父亲去世子女如何继承?一、无遗嘱父亲去世子女如何继承?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有限责任股东剩余索取权是否存在?
      有限责任股东剩余索取权是否存在?有限责任股东剩余索取权是存在的,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


·网络诈骗主要的形式有哪些
      网络诈骗主要的形式有哪些?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人们的生产生活都是通过网络的方式进行的,小到商店消费到到企业项目投资转账等都是通过网络的方式来完......


·盗窃信用卡15000元能判多少月
      盗窃信用卡15000元属于盗窃罪,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


·有的试用期女职工在婚后不敢怀孕,担心自己一旦怀孕,涉及到生产
      有的试用期女职工在婚后不敢怀孕,担心自己一旦怀孕,涉及到生产,单位就会将自己辞退。那从法律角度讲,女职工在试用期内怀孕能被辞退吗?针对这个问......


·在异地把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
      在异地把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在异地把身份证丢了可以按照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的程序来办理,具体情况如下:第一步,本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