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强制拆迁要经过行政裁决吗?

强制拆迁要经过行政裁决吗?
  
  一、强制拆迁要经过行政裁决吗?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要提交什么材料?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强制拆迁决定做出之后,房管部门要做些什么?
  
  (1)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或者行政强制拆迁执行人员违反本规程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警告;造成错案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错案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合理期限是多久?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合理期限是多久?出租人解除合同合理期限是6个月,前提是出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况下。1、出租人跟承租人协商一致,当然可以解......


·非法集资分公司负责人判几年?
      一、非法集资分公司负责人判几年?公司行为的非法集资,给老板打工的一个分公司负责人(事先知情)进入该公司四五个月,其分公司涉嫌金额100多万,但其本......


·私募基金购买方式是什么?
      私募基金购买方式是什么一、私募基金购买方式有哪些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渠道是通过一些以“投资公司”冠名的私募基金公司来购买。还有一种方式表......


·擦挂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
      擦挂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很多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不承担责任,第一时间选择开车逃跑,这是不正确的行为。特别是擦挂肇事,这是......


·孩子没满一岁离婚男方能得到抚养权吗?
      孩子没满一岁离婚男方能得到抚养权吗?孩子没满一岁离婚男方有可能能得到抚养权,如果女方无力承担抚养责任的,则可以由男方抚养。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


·选择安置分房离婚拆迁补偿怎么分割?
      选择安置分房离婚拆迁补偿怎么分割?应当根据安置房产权情况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婚......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为得逞的状态吗?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为得逞的状态吗?一、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为得逞的状态吗?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为得逞的状态。......


·噪音扰民归谁管
      居民区噪音扰民归于环保部门管理。市民遇噪音扰民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只能委......


·在当今的社会中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
      在当今的社会中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劳动合同的订立是为了保障我们的劳动合法权益和劳动权益保障,而我们要解除劳动......


·民法总则规定滥用出资人权利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企业的出资人实际上就是股东,公司的一些重大决策,公司高管的解聘,相关工作岗位的调动等这......


·2023年我国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是指什么?
      我国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是指什么?一、我国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是指什么?第一,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设立时应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资本总额,并由发起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