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胁迫婚姻规定在何种情况下才能使婚姻无效?

婚姻是在男女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结为夫妻,而胁迫婚姻却是在胁迫下迫使对方与其结婚,这种损害他人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行为,是不被法律许可的行为。受胁迫的一方有权利撤销该婚姻。那么接下来法律我们来和您谈谈,作为被胁迫的一方,该如何撤销婚姻?
   一、胁迫婚姻规定在何种情况下才能使婚姻无效?
  所谓胁迫婚姻,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他人实施损害相威胁,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婚的婚姻关系。
  胁迫的手段有两种类型:
  一种是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相威胁,而使某人产生恐惧。将要发生的损害可以是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方面的,并且没有法律依据。同时,这种损害必须是相当严重的,足以使被胁迫者感到恐惧。例如,以不与其结婚就烧毁对方的房屋相威胁,而迫使对方与其结婚等。
  另一种是直接对他人实施不法行为,给某人造成损害,而迫使该人结婚。这种直接损害可以是对肉体的直接损害,如绑架对方,也可以是对精神的直接损害,如诽谤对方等。
  当事人在受到威胁而结婚时,其缔结婚姻关系的行为并不是出于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这就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规定,因而法律赋予受胁迫的一方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使受胁迫的一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自己是否与对方结为夫妻。
   二、如何解除胁迫婚姻关系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
  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规定以上的时间限制,既是尊重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同时也是出于维护婚姻稳定的目的。
  可撤销婚姻是男女双方或一方缺乏结婚的真实意思,因受他方或第三方胁迫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结合的违法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胁迫和欺诈的婚姻,胁迫的行为更恶劣,更为法理所不容,所以要专门作为“可撤销的婚姻”列出。 因欺诈而成的婚姻关系,可以通过离婚程序来解除。 除此之外,还有“宣告无效”的婚姻关系——那是不由当事人的意志的。
  以上就是我们为你整理的婚姻法中胁迫婚姻规定的内容。在了解婚姻和胁迫婚姻的区别下,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减少迫害情况的出现。如果您还想了解有关婚姻关系的其他问题,网站的律师竭诚为您解疑答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因为病假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一、因为病假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要赔偿?可以,劳动法病假制度的规定中,在员工的病假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


·醉驾,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醉酒,
      醉驾,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醉酒,人们都是处于一个迷糊的状态的,对一般的事物判断都有一定的问题,这样的状态下驾驶机......


·合同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合同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么样的?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


·公司股份遗产继承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股份遗产继承的材料有哪些?股权的财产性决定了股权继承的可行性。当公证申请人申请办理的继承权公证,遗产涉及股权时,承办人不能按照办理一般财产......


·诉前保全能保全哪些财产
      诉前保全能保全哪些财产诉前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一种,是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措施。1、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借条怎么办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借条怎么办?如果法院将借条原件作为定案证据收取了,判决后通常不会退还。债权人可以凭借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让对方还钱,对方不执行的......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


·抚养费付了一般不再给予学费了。教育费是抚养费里的一项
      抚养费付了一般不再给予学费了。教育费是抚养费里的一项,所以给了抚养费相当于给了教育费。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


·威胁人身安全可以调解吗
      可以。恐吓威胁,是指行为人以将来作出一定危险行为来威胁被恐吓人或者近亲属的行为。恐吓威胁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严格的会构成刑事犯罪。单纯的恐......


·刑事诉讼规定由什么批捕
      一、刑事诉讼规定由什么批捕?我国把批捕权是赋予了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


·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标的额是多少?
      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标的额是多少?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