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共同侵权的赔偿责任该怎样界定

共同侵权的赔偿责任该怎样界定
  
  一、共同侵权后该怎么进行赔偿呢
  
  共同侵权后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所应负的连带责任,是指受害人有权向共同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的赔偿责任。共同侵权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已全部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则免除了其他侵权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二、共同侵权的赔偿责任该怎样界定
  
  1、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对受害人的整体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人的各个行为人都对受害人负连带责任,意味着他们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赔偿责任。无论各行为人在实施共同侵权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过错如何不同,都不影响连带责任的整体性,对外,每个行为人都对受害人的赔偿请求承担全部责任。
  
  2、受害人有权请求共同侵权行为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连带责任
  
  正因为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对受害人的整体责任,因此,受害人有权在共同侵权行为人中选择责任主体,既可以请求共同行为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赔偿其损失,也可以请求全体共同行为人赔偿其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外企代表机构可以被列为劳动争议案件第三人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国发[1980]272号)第11条的规定,外企代表机构不具有用人单位的资格,只能通过外事服务单位为......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有哪些?
      说到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吧,它们之间是有一定的联系的,但是区别也是有不少的。那么,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都是有哪些呢?其实......


·变更法人一个月可以贷款吗
      公司变更法人一个月之后是否可以贷款,主要还是得看银行或贷款机构的规定,公司可以尝试去申请贷款,不过可能大部分银行和贷款机构会拒绝。公司刚刚变......


·如何区分值班和加班 节假日值班是否支付加班费
      如何区分值班和加班节假日值班是否支付加班费值班和加班都是在非工作时间从事工作,例如:既有夜间加班也有夜间值班,既有假日值班,也有假日加班。两......


·工伤补偿待遇标准是多少?
      工伤补偿待遇标准是多少?(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


·遇到非法集资传销如何举报
      遇到非法集资传销如何举报?遇到非法集资传销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


·法院判定不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
      法院判定不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


·退休申请报告怎么写?
      在我国,达到一定年龄后即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退休,法定退休年龄是国家要求必须退休的。在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如疾病的原因无法再继续工作,需要提前......


·并购重组的目的有哪些?并购重组的流程有哪些?
      并购重组的目的有哪些?并购重组的流程有哪些?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是可以进行资产变更的,公司法中规定企业变更方式有很多中,其中并购就是比较常见的,......


·离婚需要做哪些准备,离婚会有哪些赔偿
      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需要做足准备,那离婚需要做哪些准备?很多离婚中,存在过错方,而过错方需要向无过错方进行赔偿,那离婚......


·裁员的补偿需要交个税吗
      裁员的补偿需要交个税吗裁员经济补偿金,达到法定征税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裁员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