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案当事人有权看庭审录像吗 ?

离婚案当事人有权看庭审录像吗
  
  ?一、离婚案当事人有权看庭审录像吗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均有权依照规定查阅或复制庭审录音录像,人民法院也应当为上述人员依法查阅庭审录像提供便利,如审判程序信息公开平台、诉讼服务平台等等。
  
  因此,对于离婚案件而言,法院在审理时也是需要全程录音录像的。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也有权看庭审录像,也可进行复制,然而,离婚案件与其他案件不同,多数涉及个人隐私,因此,多数案件不会进行公开审理,当事人无法通过庭审直播网进行观看庭审直播,因此,当事人申请查阅、复制庭审录像,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相应的申请,具体由法院进行审批,法院依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准许。当然,法院应当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诉讼参与人对法庭笔录有异议并申请补正的,书记员可以播放庭审录音录像进行核对、补正;不予补正的,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二、庭审录像相关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
  
  (2017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8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庭审效率,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庭内配备固定或者移动的录音录像设备。
  
  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法庭安装使用智能语音识别同步转换文字系统。
  
  第三条庭审录音录像应当自宣布开庭时开始,至闭庭时结束。除下列情形外,庭审录音录像不得人为中断:
  
  1、休庭;
  
  2、公开庭审中的不公开举证、质证活动;
  
  3、不宜录制的调解活动。
  
  负责录音录像的人员应当对录音录像的起止时间、有无中断等情况进行记录并附卷。
  
  第四条人民法院应当采取叠加同步录制时间或者其他措施保证庭审录音录像的真实和完整。
  
  因设备故障或技术原因导致录音录像不真实、不完整的,负责录音录像的人员应当作出书面说明,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审核签字后附卷。
  
  三、离婚的含义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企业专利权属于生产资产么
      企业专利权属于生产资产么?专利权不属于生产资产,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会计科目。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


·强迫交易罪从犯所得数额很小怎么处罚?
      强迫交易罪从犯所得数额很小怎么处罚?对于强迫交易罪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


·再婚的离婚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再婚的离婚协议书内容有哪些?一、再婚的离婚协议书内容有哪些?离婚协议书男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


·工厂高空坠物责任应该属于谁?
      工厂一般都会为了是自己的生产规模尽可能变大而在建设厂房的时候就会加高楼层,但是高楼就容易出现坠物让他人受伤的事情,工厂本身员工多而且可能随时......


·一、吃了感冒药醉驾是真的吗?
      一、吃了感冒药醉驾是真的吗?是真的,感冒药中含有易引起嗜睡成分,能够对大脑中枢神经产生抑制作用,使人出现乏力、嗜睡、镇静、反应迟钝等症状,服用......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都?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都有哪些一、罚款和罚金的区别都有哪些1.性质不同罚金:属于刑罚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2.缴纳的时间不同罚......


·结伙斗殴的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结伙斗殴的认定的依据是什么结伙斗殴一般和两个人之间因为一些小的矛盾打架的性质还是不一样的,因为结伙斗殴所波及到的社会危害力的范围是比两个人......


·小车超载2人怎么处罚扣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机动车在公路上行驶的时候超载的,按照超载人数进行处罚。对于小汽车来说,可载人数一般为5人......


·公司股权整体转让协议该怎么写?
      公司股权整体转让协议该怎么写?股权投资者要想将投资套现的话最简便的方式就是将股权转让给其他的投资者,就算是公司的整体股权也能通过转让手续的......


·鞍山市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鞍山市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规定的?1、医疗费根据住院期间医院开具正式票据为准,包括二次手术费、复查复诊的费用,以住院病历,出院证或是出院记录......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买卖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买卖的区别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