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裁员赔偿金扣税吗?

有时我们在工作中会遭遇到裁员的情况,这时公司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当公司以赔偿金缴纳税务的理由减小赔付金额时,我们会产生这个问题:裁员赔偿金扣税吗?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进行解答并奉上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裁员赔偿金扣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一)第一条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单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性裁员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6、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 = 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
  
  7、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
  
  (二)第二条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计算
  
  1、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计算: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条款赔偿金的计算 赔偿金 =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
  
  (三)第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连带赔偿责任
  
  1、赔偿金总额的计算公式 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 + 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
  
  2、用人单位赔偿金份额的计算公式赔偿金=赔偿金总额×N(70%≤N≤1)。
  
  3、劳动者赔偿金份额的计算公式赔偿金=赔偿金总额-用人单位的赔偿金份额。
  
  注:不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请以实际为准。
  
  由以上条款可见,在金额不大的情况下,裁员赔偿金不会扣税。而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是倾向于维护劳动者的利益,但这需要我们端正言行,并遵守职业道德。以上是我们对“裁员赔偿金扣税吗”这一问题的解答,如果情况复杂的话,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驻马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驻马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征收土地是一件十分常见的事情,似乎走在各个地方都有征收土地的,这是国家为了社会建设不得不做的一项事......


·在我国法规中诈骗罪处罚金多少
      其实诈骗这种犯罪活动,一直以来就没有在社会上彻底的被杜绝。主要是因为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犯罪分子总是以各种层出不穷的犯罪手法来骗取当事人的信......


·电话恐吓能立案吗
      电话恐吓能立案吗应该怎么办一、电话恐吓是立案的相关规定电话恐吓,已经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正常生活,损害了当时人的生命财产权益,完全是可以......


·春节火车票退票费新规定是什么
      春节火车票退票费新规定是什么一、春节火车票退票费新规定火车票退票并没有具体法律规定,相关规定是由铁路局制定并发布,具体规定内容可以参考《铁路......


·劳务分包合同诉讼管辖问题,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当发劳务纠纷后,当事人双方会进行问题的协商解决。当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时候,就会选择诉讼进行解决。对于诉讼的管辖您可能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所......


·青海省司法鉴定人注销资料有哪些?
      青海省的司法鉴定机构有多家,各个地级市都有一些,有的司法鉴定人长期未从事鉴定业务,其实已经是停止工作了。这时,按照规定,其应该办理注销手续。......


·在生活当中,大家忙忙碌碌的奋斗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就是可以为自
      在生活当中,您忙忙碌碌的奋斗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就是可以为自己争取到一个比较好的生活条件。但是前提是只有您拥有一个好的身体的话,才能够享受自己......


·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本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范本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鉴于甲方在______......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业发展迅速,但与之伴随而产生的建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业发展迅速,但与之伴随而产生的建设工程合同常见纠纷问题也越演越烈。经常听到有关这类问题的媒体报道,怎样才能解决好......


·老板没钱发工资怎么办?
      企业亏损拖欠员工工资需要等企业有钱之后补上,并赔偿其他相应的损失;或者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当然企业亏损到一定程度......


·离婚官司第三次开庭怎么打 可以打赢
      离婚官司第三次开庭怎么打赢离婚案件虽然涉及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诸多方面,但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往往感到力不从心,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