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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什么情形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什么情形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前提条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公司被列被执行人有什么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执行部门除了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公布外,还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同时,人民法院还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被限制高消费后,失信被执行人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以及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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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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