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需要什么手续
打官司需要什么手续?
1、立案需要准备什么?
第一,你得准备一份起诉状,起诉状里要写明原告、被告都是谁,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如果是自然人,就是姓名、民族、性别、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如果是公司或其它法人,就要写明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等。
第二,如果你是公司起诉,公司作原告就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立案人的授权委托书等。如果你起诉的是公司,就需要此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查询信息提交给法院。当然,如果双方都是自然人,那么作为原告去起诉就得提交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了。
第三、法律讲究的是证据,你要起诉对方,是因为什么,在诉状中不但要说清楚,而且要有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立案时不要求很多的证据证明你的诉讼请求,但最基本的证据总得有吧,比如合同纠纷,那么是什么合同,合同的复印件你得带上;又比如是离婚纠纷,那么最基本的结婚证复印件你得带上吧,要不怎么证明你们是夫妻关系,不是夫妻关系那还离什么婚呢? 如果以上三点你都准备充分的,那么你可以去法院立案打官司了。
一般来说,你的立案材料被立案庭的法官受理收上后,他会给你开一张交诉讼费的条子,拿着条子去指定的银行或收费处将诉讼费交了,再把交费的回单交给立案法官,此时才算你是正式立上了案。那么就可以先回家等待法院的通知了。一般来说,法院会在二周左右给你打来电话,一般是审判庭的书记员给你打来电话,告诉你什么时候开庭,在哪开庭,主审法官的姓名及电话是什么。这期间你就得算好时间,安排好自己的工作生活,提前准备好开庭所需要的证据材料,并且证据的原件都要准备好,因为开庭那天法官要核实证据原件。 开庭那天,要提前一些赶到法院等着,进入法庭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到时间了,法官和被告都到庭了以后,就正式开庭了。
2、打官司的流程:
首先,法官会宣布一下法庭纪律,告知双方当事人不可在法庭上喧哗,争吵,要服从法官指挥。并且会问双方对主审法官有没有什么异议,是否要申请法官回避,因为如果法官是一方当事人的亲属或其它利害关系人的就不能审理此案,这是公正的体现。接下来,法官会宣布由原告先宣读起诉状,这时候原告就要把起诉状当庭读一遍,如果跟自己立案时的起诉状有些修改,要告诉法官,以便他核对你的诉讼请求。宣读完后,是由被告发表答辩意见,被告就会针对原告的起诉作出答辩,是不同意呢还是不完全同意还是另有原因,总之要把事实和理由也说出来。法庭同时把双方的话都会记入笔录。 原、被告的请求和理由都说完后,由双方出示相关证据,并由对方质证,自己就得说出证据是想要证明什么,而对方就得对证据发表不同的意见或予以反驳。最后是法官调查,询问原被告一些关于案子本身的内容,其后就是双方发表辩论意见和最后陈述。法官会询问双方能否调解,如果可以法官将主持调解,调解成功的就制作调解书,案子也就得到解决了。对于普通的民事案件来说开庭一般来说就这样结束了。 开完庭后一般法院都不会当庭判决,而是择日宣判,有的法院宣判时会要求双方到场,当面宣读判决书然后再领取判决书。大多法院都会通知一方来拿判决书,不再当庭宣读。判决书拿到手后,如果不服并且是一审的话就可以在十五天内上诉,具体就是写上诉状,交诉讼费然后将诉状交到原审法院即可。 如果案子较复杂,你自身时间又分不开,最好是委托律师代理。这下就可省很多心的。
由此可见,即使是一个非专业人士,一旦了解打官司需要什么手续,就不会觉得打官司麻烦而放弃维权了。我们以为,适当地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不仅可以维护个人应得的权利,也利于国家“依法治国”方针的全面实行。随时等候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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