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房收房的注意事项?
1、开发商向购房者寄发《入住通知书》或通知购房者到约定地点领取该通知书;
2、购房者在约定时间持《入住通知书》到现场售楼部或物业管理处联系收楼事宜,一般房产商通知业主交房时间比较早。因为前两天同时来收房的人很多,建议不要在第一、第二天去收房。陪同验收房子的人也不会有太充裕的时间仔细陪同看房。您不妨选择第三天或第四天。
3、有关工作人员带领购房者到所购房屋进行现场勘察,对各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并将检测结果一一记录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面积实测表》等。需要注意的是,前四项文件是可以带走的。其中《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是原件。
4、核实面积、合同及价钱多退少补等问题。首先要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查看售房合同,看误差为多少。注意签订合同时将误差定在2%至3%,建议不超过5%。若验收合格,购房者须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认可。
5、领取房屋钥匙和《住户手册》等资料,从物业领取钥匙时,要确认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钥匙、电表钥匙是不是齐全。同时须按管理处的统一规定,缴纳有关费用(根据建委的最新规定,开发商不得以先交物业费等费用为收房条件。)可以验收好后交付费用。
6、若验收不合格,购房者也应将不足事项明确记录在交接单上,可暂不办理收楼入住手续,再次收楼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一定要坚持先验房,后办理入住手续。如验房时发现问题,如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要书面呈送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深圳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育是否合法?
一、深圳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育是否合法?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育是不合法的,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交税吗?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交税吗?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交税吗?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屋当然要交税。出租人(房东)为当然的纳税义务人,必须主动按章申......
·出了交通事故后该找谁赔偿
多数交通事故最后都会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害,此时除了要依法对肇事者进行处罚外,同时肇事者还需要对受损的人做出实际的赔偿。但有的时候......
·公司债券利息的支付方式,计提方式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利息的支付方式,计提方式是怎样的?一、债券利息债券利息是指基金资产因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定......
·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一、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
·双方当事人存在真实借款关系是写借条还是写欠条?
双方当事人存在真实借款关系是写借条还是写欠条?一、双方当事人存在真实借款关系是写借条还是写欠条?双方当事人存在真实借款关系是写借条,因为这......
·二审提出先诉抗辩权可以吗,其执行效果是什么?
二审提出先诉抗辩权可以吗,其执行效果是什么?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在承担义务的同时,也是可以享有一定的法律权利的,而先诉抗辩权就是其中比较常见......
·逃逸的入罪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逃逸的入罪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逃逸的入罪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逃逸的入罪标准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由于当事人逃逸致人重伤......
·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区别是什么
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区别是什么我国国土面积广袤而辽阔,人口众多,各个地区观念习惯不同,处事方式也不同。我国政府在管理时也会采用多种管理方式......
·婚姻关系破裂后
婚姻关系破裂后,双方可以通过协调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自愿离婚;如果不能进行和平合理的协调,可以诉诸法律,法院接到离婚诉求后会进行相关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