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出让金返还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出让金返还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出让金已经成为了某些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可以把它简单的理解为地价。但当政府要征收用地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个土地出让金返还的问题,那么土地出让金是怎么返还的呢?返还流程具体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们整理了土地出让金返还流程和形式的一些内容。
  
  一、土地出让金概念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二、土地出让金的的返还流程
  
  土地在具备出让条件后,由国土评估机构对土地招拍挂的基价进行评估确定,以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招拍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土地受让方凭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开具的“国有土地资金缴款通知单”按规定的时间将土地出让金直接交市财政局收费中心。市财政局收费中心在征收款项的同时,向土地受让方开具“土地出让金专用收据”。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凭“土地出让金专用收据”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市财政局收费中心将土地出让金划转到“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三、土地出让金的返还由两部分组成
  
  1、土地的脱钩费用、拆迁补偿费、管理费及土地流转的费用;
  
  成本部分的返还流程:土地整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经由评估机构核实、国土部门认可后提出申请,由财政部门返还。
  
  2、土地的增值溢价部分。
  
  土地的增值溢价部分的返还根据框架性协议,本级财政留成部分向政府提出申请,由财政部门返还。
  
  四、企业取得政府返还土地出让金的六种形式
  
  1、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
  
  2、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拆迁(代理拆迁、拆迁补偿)。
  
  3、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开发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
  
  4、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学校、医院、幼儿园、体育场馆)。
  
  5、政府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其它关联企业或个人。
  
  6、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未约定任何事项,只是奖励或补助。
  
  看了以上内容,相信您对土地出让金返还流程、概念和形式都有了一定的理解,土地出让金从某一方面上可以带动土地供求的需要,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如果您对土地出让金返还还有其他的疑惑,可以咨询相关律师为您作进一步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拐卖儿童罪婴幼儿的年龄是多少?
      拐卖儿童罪婴幼儿的年龄是多少?拐卖儿童罪,是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


·在夫妻双方谈好决定离婚之后需要双方签订一份离婚协
      在夫妻双方谈好决定离婚之后需要双方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才能进行离婚,这时候离婚的办理应该去哪里办理是一个问题,所以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关于夫......


·保险业非法集资形式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自己或身边的朋友都会购买一份保险,一方面是为了预防未来的风险发生,作出一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另一方面随着保险的发展,保险除了预......


·焦作解放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焦作解放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国现行法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收回属于公民使用的土地。为了防止征地事件的发证,各省市政府......


·破产清算时没帐后果,破产清算注意事项?
      破产清算时没帐后果,破产清算注意事项?一、破产清算时没账后果《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


·工人在工地受伤求助哪个部门?
      在建筑工地上面,机器设备多,施工不规范的话容易导致工人受伤,这也是工程建设领域常见的事情。由于一些工程存在层层分包的现象,因此,工人受伤后,......


·夫妻离婚没有抓到第三者财产怎么分
      夫妻离婚没有抓到第三者财产怎么分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


·知识产权共有的取得方式是什么?
      知识产权共有的取得方式是什么?1、原始取得。知识产权共有的原始取得,即共有之知识产权系首次形成,不依靠任何原知识产权人的权利而取得的方式。对知......


·离婚房子过户费怎么算,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夫妻在结婚之后都会共同购买房屋或者在婚前出资买房,那么房屋就作为夫妻的共有财产。如果发生离婚,就会产生很多相关的问题,可能很多朋友不知道离婚......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订卷阅卷从什么时候开始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订卷阅卷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订卷阅卷从什么时候开始1、检察院审查起诉知,律师就可以开始阅卷了;2、法律依据:......


·爆炸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爆炸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一、爆炸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爆炸罪既遂判刑最新的规定如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