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夫妻一方失踪的,另一方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由司法机关进行侦查处理,如果长期失踪的,是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起诉离婚的,司法机关在对相关事实进行认定后,判定是否可以离婚,具体情况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来处理。
  
  在夫妻还没有登记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不可能去判决小孩的抚养权的,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双方两个人共同抚养孩子的。如果必须要明确规定由谁实质抚养孩子的话,那就必须要在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同时,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由于现在社会中房价已被很多不法商家炒的太高,很多人迫于生计无
      由于现在社会中房价已被很多不法商家炒的太高,很多人迫于生计无法支付买房的费用,但是涉及到孩子的教育,医疗,保险等各方面都有限制,我国实行了租......


·一、试用期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可以吗?
      一、试用期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可以吗?可以的,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劳动者应当享有的自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


·被怀疑偷手机要拘留多久?
      被怀疑偷手机要拘留多久?被怀疑偷手机拘留多长时间、是否判刑要主要考虑两个因素,手机的实际价值还有当地盗窃罪刑事立案的标准。盗窃手机价格如果大于......


·人防工程质保期在我国是怎样规定?
      人防工程质保期在我国是怎样规定?人防工程作为我国非常重要的一项工程,对于我们社会的安全保障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我国对于人防工程的质量是相当......


·职工经济补偿金需要纳税吗?
      职工经济补偿金需要纳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


·男方吸毒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男方吸毒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吗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方吸毒女方是可以诉讼离婚的,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予以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


·侦查阶段:
      侦查阶段:  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


·公司债券类型有哪些 公司债券有什么风险
      公司债券类型有哪些公司债券有什么风险一、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


·多次偷外卖行为如何认定
      多次偷外卖行为如何认定一、多次偷外卖行为如何认定司法解释规定,一年以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可认定为“多次盗窃”,构成盗......


·确认婚姻无效之后财产与子女如何处理?
      确认婚姻无效之后财产与子女如何处理?一、确认婚姻无效之后财产与子女如何处理?确认婚姻无效之后财产与子女就可以按婚姻法所规定的方式来进行办......


·地产商标侵权怎么维权?
      地产商标侵权怎么维权?地产商标侵权维权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全面搜集证据材料搜集与地产商标侵权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和间接利害关系的有利的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