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能够对员工罚款吗?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能够对员工罚款吗?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能够对员工罚款吗?
  
  ?1、用人单位无权对员工做罚款处理
  
  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所以,在实际中遇到公司对违反规章的员工进行罚款处罚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只能由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行使。
  
  2、我国法律上的罚款规定
  
  (1)罚款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并不是所有的组织和个人都有罚款的权力,也不是所有的行政主体都有罚款的权力,只有那些经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行政主体才有罚款的权力。
  
  而我们现实中的很多不具备上述特征的组织行使罚款的权力的就是在违反法律规定。
  
  (2)罚款的对象只能是行政管理相对人
  
  特定的行政主体行使罚款的权力也不是没有限制的,其只能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任何组织都不能对其所属的成员进行罚款,具有罚款权力的特定行政主体也不例外。
  
  (3)罚款的原因只能是针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
  
  罚款的本质是一种行政处罚,这一性质决定了罚款只能是针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而对其他行为,即使是违法行为也不能进行罚款。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名目繁多的罚款,大多数是针对非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而实施的罚款。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罚款这么办
  
  个人的罚款是劳动法明令禁止的行为, 如果真遇到要求罚款的公司,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股权投资的渠道有哪些?
      股权投资的渠道有哪些?一、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


·欠钱6000构成什么罪
      欠钱6000属于债权债务纠纷,是民事纠纷,一般不构成犯罪。当事人可以与欠款人协商请求其支付价款、利息或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债权利益,诉讼时效为......


·防卫过当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防卫过当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防卫过当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判决。这个时候需要依照我们国家《刑法》当中的规定来......


·重婚罪判了是不是就离婚了
      重婚罪判了是不是就离婚了不算,如果自己要离婚的话,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或者是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重婚罪虽然说是属于法定的离婚条件,但并......


·一、一般工伤鉴定都需要申诉吗?
      一、一般工伤鉴定都需要申诉吗?只有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的情况下才需要申请复议的,并非所有的工伤鉴定都需要申诉。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停发工资员工应该怎么办
      现在,我们经常在新闻上看到很多有关农民工或者职工讨薪的报导。的确,现在有很多公司用各种方式和理由拖欠职工的工资,而被拖欠工资的人又不懂怎么维......


·夫妻婚姻关系走到尽头
      夫妻婚姻关系走到尽头,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始终都是双方关注的焦点。无论是双方协商处理还是法院进行的判决,最终的结果都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享有对......


·配偶死亡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配偶死亡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通常人们会认为应该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来偿还,其实这都不对,法......


·最新国有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新国有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最新国有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一是有条件转让原则。2、二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


·偷税漏税团伙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偷税漏税团伙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一)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


·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法律责任呢?
      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法律责任呢?《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1、第五十二条: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承销、转让以及信息披露行为,应当遵守《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