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先提出离婚的一定会给钱吗?

先提出离婚的一定会给钱吗?
  
  先提出离婚的一定会给钱吗?
  
  1、婚姻自由,无论谁提出离婚,都不会影响到财产的分割。
  
  2、如果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处理,如果诉讼离婚原则上婚后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补偿的条件和方式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即要求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是因为,在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切财产,双方都可以分割,分割时虽也考虑财产的来源,但如双方都没有可以照顾的特殊原因,共同财产基本上是等分的,这样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在离婚时就可得到对方的财产,这就间味着其家务劳动得到了肯定。
  
  2、权利的享有须以特定义务之履行为对价。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抚育之子、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即要求一方为了家庭的利益做出了大量的贡献。离婚补偿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承认家务劳动或协助工作的价值。在夫妻分别财产制度下,离婚时双方无共同财产,如不作出一定的补偿,作出贡献的一方的价值就无从体现。
  
  3、权利人只能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当事人。民法典为私法,这种补偿请求权在于保护当事人的个人利益,是典型的私权,一般不涉及公共利益,如果当事人认为放弃这种权利不会对其基本生活造成困难,法律并不强加干涉,所以当事人以外的利害关系人无权享有。
  
  4、离婚补偿的请求只能在离婚时提出,即只有在双方准备离婚或者其中一方提出的离婚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此外,这种补偿并非离婚财产分割的考虑因素,而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请求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一、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


·2023夫妻共同财产包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包哪些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的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


·可撤销的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可撤销的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当适用的法律法规确有错误时,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主要是指:(一)适用已失效或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无结婚证交通事故抚养费会得到赔偿吗?
      发生交通事故,在交警确定责任之后,双方就开始赔偿的问题了,事故小的,一般双方协商解决就可以了;但是诸如一些撞伤,撞死人的,那就没有那么容易解......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败诉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败诉不还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欠钱败诉不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还可以起诉吗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还可以起诉吗?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还可以起诉,但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可能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说如果在诉讼中,对方......


·听证程序违反法定时效
      听证程序违反法定时效一、听证程序的定义: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


·法院开庭时间怎么才能延期
      法院开庭时间怎么才能延期(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


·国家法律规定盗墓是属于什么罪?
      国家法律规定盗墓是属于什么罪?盗墓属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费有哪些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费有哪些承包方在整个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费的问题。究竟什么是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费,管理费的具体内容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