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检察院二审刑事抗诉期限是多久?

检察院二审刑事抗诉期限是多久?
  
  一、检察院二审刑事抗诉期限是多久?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上诉期限为五日。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结果
  
  (一)维持原判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或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二审法院认为一审量刑畸轻,但是受到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而无法加刑的情况下,应当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二)改判
  
  1、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2、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三)发回重审
  
  1、对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第一审判决,除第二审人民法院通过自行调查核实或者通知原审人民法院补充材料即可将事实查清,直接改判外,第二审人民法院一般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1)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法院在审结刑事案件之后,相关司法机关一般并不会立即按照判决书的内容来执行刑事处罚,这是由于法院开庭宣判之后,会有一个十日的上诉期限,在该期限内,若是案件的当事人对判决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上诉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法关于股东退股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股东退股规定有哪些?公司法是为了规范市场、保护人民的权利而推出的一种规定了成立公司各类相关问题的法律,如公司的设立、资金、组织、......


·用信用卡诈骗1万判几年?
      目前,随着网络时代的迅速发展,各项网络信息诈骗案不断崛起,而信用卡诈骗也属于其中之一。现在这个信息时代信用卡已经成为一种非常广泛的付款方式,......


·行政再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在行政审理的一审中,由于一审的判决结果存在争议或者所提供的证据不能够证明,当事人就会提出再审。再审需要提交行政再审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


·商业车损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商业车损险赔偿范围有哪些?作为有车一族,都会为爱车购置商业车损险,因为这不仅可以为爱车起到一个保障作用,还可在出现事故时进行及时的赔偿和处理。......


·不管是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来讲
      不管是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来讲,试用期都是很重要的一个阶段。但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其实并没有强制要求单位需要与初次入职的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换......


·网络诈骗团伙判刑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网络诈骗团伙判刑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在当代这个社会,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使用网络,网络世界渐渐地被人们所熟知,同时,网络上也出现了一些......


·一、离婚案件查封案外人财产是否合理?
      一、离婚案件查封案外人财产是否合理?离婚案件查封案外人财产是不合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费是多少
      司法鉴定是在诉讼中经常需要做的鉴定,建筑工程工程造价有争执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往往需要通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来评估工程的价值,申请司法鉴定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如何判刑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是指有关经济活动的机构与非有关经济活动的机构,在缔结借款合同的过程中而产生的纠纷,其中金融借款合同有以下几个特点,包括金融......


·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诉权的主体为什么?
      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诉权的主体为什么?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是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和第三人。民事诉......


·宣告婚姻无效会导致什么后果
      大多数人对于婚姻关系的理解,还是比较符合我国的传统观念,并且也遵循了我国婚姻法当中对婚姻的基本规定的。婚姻无效只是针对生活当中少部分人的婚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