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处罚标准细分成哪些标准?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处罚标准细分成哪些标准?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处罚标准细分的标准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1、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二、构成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条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的相关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牟取非法利益较大的;造成土地严重破坏或荒芜的;等等。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依本节第231条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追究刑事责任。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本罪。牟利不仅是行为人谋取金钱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为人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例如为了出国办理护照,为了升官等等。公民或者是单位在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之后,是可以将土地转卖给其他人使用的,转卖时需要签署合同,合同之中的转让价格必须要合理,否则转卖的行为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犯了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中国法律持刀抢劫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中国法律持刀抢劫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一、中国法律持刀抢劫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中国法律持刀抢劫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在我国合作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在我国合作合同书应该怎么写?您都知道的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需要进行一些合作,合作是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一种方式,当然合作的时候需要签订......


·一、交通事故残疾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残疾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赔偿多少钱是没有具体的标准,只要鉴定出来等级那么就可以合理的进行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环境问题,是一个值得我们每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环境问题,是一个值得我们每个人都关注的问题,保护我们的地球就是相当于保护我们自己,如果没有良好的环境,我们就无法......


·平房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平房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电话:甲、乙双方就房屋......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代理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代理包括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当今这个社会,民法的调整范围比较广泛,并且......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日期能提前吗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日期能提前吗招标方在进行招标的时候都会设立一个日期,投标方在这日期内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是有些投标方为了想更快的结束招标活动......


·公司法出资责任问题由谁承担?
      几个好友决定成立公司创业的,会商量一个合作协议,在里面规定好出资比例和方式。目前,可以用来出资的东西很多,货币、土地使用权、房产等都行。股东......


·医疗事故罪的疏忽大意怎么判定
      医疗事故罪的疏忽大意怎么判定一、医疗事故罪的疏忽大意怎么判定医疗事故的发生一般都是由于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违反操作规定或者自身的疏忽大意造......


·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连带债务之中的债务人在没有开始履行债务的时候就作了坚决不履行债务的表示,这无疑对债权人的合法之债造成了影响并且还间接地损害了其他债务人的权利......


·购货合同违约金的规定都包括哪些内容?
      购货合同违约金的规定都包括哪些内容?一、如何确定购货合同违约金?1、违约金的金额和计算方式,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法律并没有对怎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