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属于欺诈骗保行为2023

哪些属于欺诈骗保行为2023
  
  一、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三、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四、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的;
  
  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
  
  3.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五、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将医保基金视作“唐僧肉”而发生的欺诈骗取行为,最终损害的将是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基金的有效使用,人人有责。近年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多为频发,严重损害基金安全,损害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拖欠工资法人有影响么
      公司拖欠工资法人有影响么?公司拖欠工资对法人是有影响的,因为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公司支付赔偿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


·打架鼻子骨折怎么赔偿
      打人致鼻子骨折的,打人者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民事赔偿方面,打人者侵犯对方的民事权利,应该根据双方在纠纷中各自所负的责任来赔偿,赔偿的......


·婚后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双方夫妻在离婚之后首先要考虑的除了财产分割之外还有孩子抚养权判定的问题,婚后获得孩子抚养权一方的就意味着今后要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学习等。那......


·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工程标准有哪些
      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工程标准有哪些?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工程标准一直是建筑界讨论的话题之一,因为这是一个工程最后的也是最关键的一......


·什么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要是劳务关系的话,自然这样的情况下就不能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应当签订劳务合同。也就是说建立的关系不同,那么对应的合同类型......


·逃避追缴欠税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逃避追缴欠悦罪。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


·企业开展海外并购的作用是什么?
      企业开展海外并购的作用是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不满足于在国内发展,纷纷开展海外并购,开发海外市场。的确,对于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公证遗嘱能改吗?
      公证遗嘱能改吗可以!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遗嘱......


·哪些行为可认定为商品房欺诈
      哪些行为可认定为商品房欺诈一、哪些行为可认定为商品房欺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


·误工费证据自己做生意的依据是什么?
      误工费证据自己做生意的依据是什么?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社会民众的权利意识得到增强,越来越关注著作权等社会个体的权利。近年来,侵犯著作权的官司也越来越多。那么,侵犯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