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办理公证财产继承人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我们都知道,如果想要继承亲人的遗产,就要证明自己是合法继承人,要取得财产继承人证明并进行公证,那么如何公证财产继承人证明呢?我们为你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公证财产继承人证明流程
  
  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
  
  2、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4、承办公证员在对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5、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二、公证财产继承人证明所需材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身份证(若有)。
  
  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
  
  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
  
  如离婚的,提供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
  
  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
  
  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三、注意事项
  
  1、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与他人过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也必须提供。
  
  2、 放弃继承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亲自来公证处作放弃继承声明或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我们已经在上面介绍了公证财产继承人证明的流程,所需的材料以及一些注意事项,您现在已经知道如何公证财产继承人证明了吧。但所提交的材料因地区不同可能会有一点差别,具体需要什么材料可以先咨询办理机构。如果还有疑问,可以来网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未婚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男女要是未婚生子的话,此时对子女也是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而在分手的情况下,也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此时双方协商约定的,则需要签订......


·个人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吗?
      个人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吗?涉及哪些流程?不只公司可以请法律顾问,私人也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因为部分生意人在做生意的过程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法律......


·夫妻债务确认之诉如何提起?
      一、夫妻债务确认之诉如何提起?夫妻债务确认之诉的提起,需要遵守流程的规定。具体流程如下: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


·二手房交易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房地产评估?
      二手房交易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房地产评估?房地产评估不是二手房交易的必备程序,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的买卖价格只要双方协商确定,房地产管理部门就会据......


·人民法院立案时间怎么算
      人民法院立案时间怎么算一般是在当事人在起诉后,法院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


·建筑工程中人工费合同如何征税?
      建筑工程中人工费合同如何征税?工程建设过程中会用到大量的工人,建筑单位支付的人工费是一项重要的费用。涉及到成本利润企业会缴纳相关税费,那么建......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那些规定?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那些规定?我们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追回受害者所遭受的财产损失,一个是刑事法律关系,......


·寻衅滋事罪至人轻伤二级如何处罚
      寻衅滋事罪至人轻伤二级如何处罚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怎么判刑要依据行为的定性而言,如果确定为刑事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如果只是普通治安案件......


·长期股权投资净利润如何处理,有什么方式?
      长期股权投资净利润如何处理,有什么方式?长期股权投资净利润的处理方法为:收购合并前的账务处理;收购合并时的账务处理;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使其......


·滥用政府信息公开怎么处理,有什么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实行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福音,因为在过去政府的工作信息不对群众公开,导致群众不能够更好的提出自己的需求,也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


·土地使用证多久可以办下来
      土地使用证多久可以办下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