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兼职员工元旦加班工资怎么发?

兼职员工元旦加班工资怎么发?兼职员工元旦加班工资按照三倍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二、加班工资的基数标准是什么?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加班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涉及到员工在节假日加班的显然是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来支付工资待遇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发放的,则构成了违法的行为,员工可以主动要求发放,并提出起诉来判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法是什么
      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法是什么第一、生产。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第二、先占。这是指民事主体......


·商标权和著作权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
      著作权和商标权的区别商标权和著作权在取得保护的方式上是有所不同的。作品只要是各自独立完成的,不论它们之间是否相同、相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刑法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刑法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5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


·申请司法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司法鉴定是我们有些......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在一些人的眼里,要是哪一方提出离婚的话,那么最终的处理结果就会对其不利。但其实这样的想法并没有法律依据,法律赋予了夫妻双方提出离婚的权利,而......


·法律规定中有工伤十一级吗?
      法律规定中有工伤十一级吗?一、法律规定中有工伤十一级吗?法律规定中是不存在工伤十一级的,就目前的工伤等级来看就只包括了十个等级。具体如下......


·合同终止与解除都有哪些不同
      合同终止与解除都有哪些不同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


·一、分公司有没有资格签订劳动合同?
      一、分公司有没有资格签订劳动合同?是有资格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


·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后会发生什么后果?
      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后会发生什么后果?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后不会产生债权人丧失胜诉权的后果。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


·翻译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翻译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实践中签订合同的情形大量存在,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在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但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纠纷难以避免,一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