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机关是那个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机关是那个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指的是由受刑人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执行。需要说明的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同,这是因为这些人享有每个月探亲待遇,每个月可以回家住一到两天,并且如果参与了劳动,可以获得适当的劳动报酬。另外,拘役期限是否可以无限制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如果数罪并罚,即有两罪被判处拘役,则两者的总刑期不能超过1年。先前有被羁押的,羁押1日可以折抵刑期1日。二、拘役是如何执行的《刑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表明公安机关是拘役刑的执行机关,具体而言是指县级公安部门。所谓“就近执行”,是指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有条件建立拘役所的,放在拘役所执行;没有条件的可放在就近的监狱或劳改队执行;远离监狱和劳动队的,可以放在就近的看守所内执行;但在监狱,劳动队或看守所执行的,要实行分管分押,以防交叉感染。《刑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如离家路途较远的,可以累积使用假期。此处所谓“酌量发给报酬”,既不是不发给报酬,也不是同工同酬,而是根据犯罪人参加生产劳动的表现、技术水平和生产收入情况等,发给适当的报酬。拘役是有程序的,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在监狱执行。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股东退股找不到法人怎么办
      股东退股不是必须法人同意才可以。股东退股应该按照股权转让的程序办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满三十日未答复的,......


·一、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有几级?
      一、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有几级?损伤参与度可以分为五级:①、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


·刑事案件办案时限是多长
      刑事案件办案时限是多长一、公安机关办案程序及时间1、拘留期限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应当在拘留后......


·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办营业执照吗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办营业执照吗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可以办营业执照。《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


·在当今的社会
      在当今的社会,离婚事件的多发,不仅体现了人们传统观念的转变,更重要的是人们对于婚姻有了新的看法,对于当事人双方来说,离婚或许就是感情的结束,......


·股份超过67%是绝对控股吗
      股份超过67%是绝对控股吗?股份超过67%是绝对控股吗?绝对控股指的是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商标权质押的办理
      商标权质押的办理商标作为现代商品交易人认可的标志,其可给商标拥有者带来经济上的利益。因而商标权也是可以拿来质押的,只是商标权拿来质押需要登......


·查处偷税漏税后注意的判罚方式有哪些?
      查处偷税漏税后注意的判罚方式有哪些?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偷税漏税的处罚如下: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有期徒刑是依据什么判决的?
      目前市场上出现了一些不法分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他们通过各种不正当途径获取血液并非法售卖,这对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具有巨大隐患,对社会的安定也......


·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说明什么?
      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说明什么?一、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说明什么?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


·一、人伤交通事故交强险垫付不够怎么办?
      一、人伤交通事故交强险垫付不够怎么办?由商业险赔偿,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申请交强险垫付医疗费用最多1万元,超出这个金额后医疗费用需由责任方或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