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从法院移交看守所流程有哪些?

从法院移交看守所流程有哪些?(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九条,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二、看守所收押前应进行那些工作?(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2)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二条,收押人犯,应当建立人犯档案。(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三条,收押人犯,应当告知人犯在羁押期间必须遵守的监视和享有的合法权益。在法院判决生效十日之内,押送机关需持有相关法律证明文书才能将犯人移送看守所进行收押。收押前应对犯人进行健康和精神方面的检查,对随身携带物品进行检查,登记和代为保管,并对犯人建立档案,收集指纹。并告知在收押期间所享有的权益和必须遵守的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个人申请发明专利权多少钱的登记费
      个人申请发明专利权多少钱的登记费?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专利有三种种类,分别是发明、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下面分别解释各种专利的......


·权益投资者都是进行哪类投资?
      在我国随着经济市场的繁荣,我国的社会投资的种类也在越来越多。除了您熟知的股票、国债、黄金等常见的金融产品。企业为了扩大规模,增加产能产值也会......


·司法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当您遇到了很麻烦的问题或者官司时,自己如果又是一个上班族每天要上班,觉得处理这些问题都是觉得很头疼的,就会想做司法鉴定了,但是司法鉴定有时间......


·软件著作权登记不要钱了吗?
      软件著作权登记不要钱了吗?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发布《关于停征软件著作权登记缴费有关事项的通告》,称按照财政部《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


·个人著作权授权企业如何纳税?
      个人著作权授权企业如何纳税?一、个人著作权授权企业如何纳税?个人转让著作权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


·怎样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怎样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


·有限合伙增资后注册资本怎么算?
      有限合伙增资后注册资本怎么算?一、增资后注册资本怎么算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原注册资本增资部分。公司法增资的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可以随意安排员工加班吗
      有的情况下,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是出于本身生产的需要。但这也给一些单位可乘之机,甚至出现了随意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那从我国法律角度分析,单位可以......


·诉讼时效届满后同意还款后必须要偿还债务吗?
      诉讼时效届满后同意还款后必须要偿还债务吗诉讼时效届满后同意还款后必须要偿还债务,债务人同意偿还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后,不能反悔。因为欠条超过诉......


·新婚姻法诉讼离婚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无疑是最简单、也是最节约成本的离婚方式,但是就实际情况来说,夫妻双方一般无法就共同财产费分割等问......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谁来支付?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谁来支付?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