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第二天报警会得到受理吗?

一、交通事故第二天报警会得到受理吗?交通事故第二天报警能否得到受理,要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核查结果来决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根据上文提及的第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记录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人员伤亡等内容,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发生下列情况,要立即报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二天报警,只有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查后,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案件才能被受理,如果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案件就无法被受理。为了避免增加核查难度,建议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警,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伤残职工解除合同待遇主要有哪些
      工伤残职工解除合同待遇主要有哪些?工伤残职工解除合同待遇主要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


·根据刑诉法规定最多几次退补侦?
      一、根据刑诉法规定最多几次退补侦?根据刑诉法规定最多两次退补侦,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


·新刑法取保候审规定有哪些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犯罪嫌疑人不需要进行羁押,只要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可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措施。那新刑法取保候审规定......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是什么
      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安全,解决社会的纠纷等问题,国家制定了相应的刑事法,规范公民的行为活动,虽然有这样一部法律的存在,但还是阻止不了犯罪的......


·办理股份转让工商变更需要几天
      办理股份转让工商变更需要几天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须在发生变动之日30日内完成变更,只要申报变更的备案资料齐全,符合工商局要求,当日......


·起诉书案号给了算是受理了案件吗?
      起诉书案号给了算是受理了案件吗?法院给了号就算是案件已经受理了。一般情况只有受理了才会有案号。除非一些特殊案子,法院在暂时不能把握的情况下,......


·法律规定批捕以后可否见律师?
      一、法律规定批捕以后可否见律师?可以见律师;律师还可以帮助自己:(1)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2)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出版合同能不能免征印花税 一、出版合同能不能免征印花税?
      出版合同能不能免征印花税一、出版合同能不能免征印花税?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


·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


·受害的一方该怎样收集家暴的证据
      受害的一方该怎样收集家暴的证据对于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一方来讲,这种情况下不能一味的选择忍受,而是需要通过一些法律突进来保护自身利益,就包括申......


·民事身体侵权赔偿项目有哪些
      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