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属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是哪些财产

属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是哪些财产
  
  一、属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是哪些财产
  
  根据民法规定游戏里的财产,虚拟货币准确的说在虚拟网络里流通的都是虚拟财产。
  
  网络虚拟财产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型:
  
  其一是虚拟网络本身;其二是存在于网络上的虚拟财产。虚拟网络本身是一种重要的虚拟财产。
  
  第二种类型的虚拟财产又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第一种为网络游戏中的网络虚拟财产。这包括网络游戏中的账号(ID)及积累的“货币”、“装备”、“宠物”等“财产”。
  
  第二种为虚拟社区中的网络虚拟财产。这包括网络虚拟社区中的帐号、货币、积分、用户级别等。
  
  第三种为其他存于网络的虚拟财产。这包括OICQ号码、电子信箱及其他网络虚拟财产等。
  
  第三类是一个包容性、兜底类型,只要非虚拟网络本身,也不属于上述两种形式的虚拟财产以外的网络虚拟财产,均可以归属于第三类。
  
  二、虚拟财产的特征
  
  网络财产的获得往往经过持有者的个人劳动(练级)、真实财物付出(购买游戏卡)、市场交易(买卖装备),网络虚拟财产已经具备了真实财产的基本特性,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只是在保护的方式以及手段方面做出不同的规定而已。网络虚拟财产是随着网络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它具有以下特征:
  
  (1)虚拟性。网络虚拟财产本质上是存储于服务器上的电磁记录,它只能依赖于网络空间。人们必须借助于计算机和互联网才能够把握到它的存在。虚拟性是虚拟财产区别于其他现实财产的本质特征。
  
  (2)可再现性。存在于网络空间里的虚拟财产,由于它以数字化的电子数据形态存在,如果遇到数据丢失的情况,在多数情况下,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重新获得该份数据,达到虚拟财产再现的目的。所以,较之于有形财产,虚拟财产具有一定的可再现性。
  
  (3)技术限制性。虚拟财产是存在于网络游戏服务器上通过游戏编程程序呈现的电子数据,它的技术限制性主要表现在:第一,各项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一定的攻击能力、防御能力和购买能力,且该种能力是在网络游戏开发时就设计好、并固定成具体的电子数据,玩家在游戏过程中不能通过技术任意改变网络虚拟财产所具备的能力。第二,游戏开发商通过技术设计了很多虚拟财产,且有不同等级的能力,等级越高,能力越强,数量就越少。因此,虚拟财产具有一定的技术限制性。
  
  (4)稀缺性。虚拟财产是存储于网络设备中的电子数据,它是由游戏软件的开发商事先预设的,在玩家完成特定的游戏行为或是达到一定级别时可能获得的,并不是人人都能得到,更不能被随意创造或复制。正是因为稀缺性的存在,所以玩家想要获取“装备”、“道具”等虚拟财产时,就得付出现实的货币去购买点卡等。
  
  (5)价值性。网络游戏中武器、装备、货币等虚拟财产,不管是玩家自己已通过练级不断得到,或者是通过支付对价从其他玩家那里直接购得,都需要花费游戏玩家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及其他无形的投入。因而,虚拟财产具有产生价值的基础,具有价值性,并且这种价值在玩家这一特定的群体之间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和接受。
  
  (6)可支配性和可流通性。虽然网络虚拟财产不像传统财产具有物质形态,不能很直观地体现出权利人对它的控制、支配,但是,只要权利人得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虚拟财产,例如将其转让,我们便没有理由否认它的可支配性和可流通性。从另一个角度讲,由于虚拟财产实质上是一组电子数据,游戏运营商在一定情况下如将游戏升级,可以对数据进行修改,从而改变虚拟财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虚拟财产的可支配性和可流通性。
  
  (7)期限性。网络虚拟财产具有期限性,其期限性源于网络游戏的运营时间。由于网络虚拟财产是依托网络游戏而存在的,而网络游戏是经营性的并以营利为目的,所以当游戏运营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网络游戏终止时,玩家也将无法再继续游戏,而依附于这款游戏的网络虚拟财产也就不复存在。这就决定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期限性。
  
  虚拟财产是一种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由于目前网络游戏的盛行,虚拟财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网络游戏空间存在的财物,包括游戏账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物拥有的各种装备等等,这些虚拟财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现实中的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该怎么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该怎么确定?在当代有不少的企业为了加强与合作单位的联系,会通过长期股权投资的办法获得其股份,从而成为合作单位的股东......


·个人开店需要什么手续程序?
      个人开店需要什么手续程序?一般步入社会我们都会选择工作让自己进行深造,当然也有许多人不喜欢被人管制的感觉,所以会选择自己开一家店做一点小生意......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一、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1、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


·拆迁政策对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规定的?
      拆迁政策对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规定的?停产停业的损失的补偿应该根据经营收入、利润,停产停业的时间长短等因素来进行评估,比如说,现在一个养殖场要拆迁......


·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人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集资在近几年出现了比较多,如果非法集资筹集资金目标一旦达成就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非法集资一般涉及的人员比较多,受害者也非常......


·并购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并购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还款来源是什么?由于并购的交易涉及金额较大,所以企业并购的时候通常会使用并购贷款的方式向银行贷款,既然是贷款,就会......


·一、直销企业变更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需要增资的资料有哪些?
      一、直销企业变更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需要增资的资料有哪些?(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


·被债务人撕破的借条有效吗?
      被债务人撕破的借条有效吗?被撕破重新粘贴的借条,应该由出借人,也就是债权人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却将借条撕破,否则会......


·经营管理如何发私募基金?
      经营管理如何发私募基金?一、私募基金管理人要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即私募基金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


·合同诈骗和欺诈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合同诈骗和欺诈的本质区别是什么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