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虚假诉讼罪的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的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虚假诉讼罪的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造成他人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或者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
  
  (三)致使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财产给付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权益,数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致使他人债权无法实现,数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六)致使他人因为不执行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判决、裁定,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措施或者受到刑事追究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
  
  (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
  
  (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三、虚假诉讼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专;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属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构成虚假诉讼罪,情节严重的量刑标准是3年以上的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具体认定标准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并不是法院的工作人员自由裁定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管辖权异议后开庭时间是多久
      管辖权异议后开庭时间是多久1、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我们从前文......


·云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容有哪些
      云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容有哪些云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容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桩基础工程第三章砌筑工程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


·在我国民事诉讼过审限如何处理
      在我国民事诉讼过审限如何处理为了提高我国司法人员办事的效率,使我国的司法体系都能够有一个统一规范的管理,在民事诉讼法当中,实际上对于民事法庭......


·股东变更的意图是什么?股东变更的目的在于什么?
      股东变更的意图是什么?股东变更的目的在于什么?一、股东变更股份的意图就是为了融资。当企业没办法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一般是没有不动产抵......


·入职先交违约金是不是属于违法
      劳动者是光荣的,只有通过劳动,能够促进社会以及历史不断发展。在我国,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劳动法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违反劳动......


·如今房产的类型比较多,除了常见的商品房以外,还包括了回迁房、
      如今房产的类型比较多,除了常见的商品房以外,还包括了回迁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等等,而这些而房屋在满足了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公民进行买卖,......


·汽车买保险需要什么证件
      汽车买保险需要什么证件(一)新车买车险需要什么材料?新车购买车险的时候,首先要带一些基本证件,如果是私家车,则需要带好身份证,如果是单位车辆,则......


·右拐红灯算不算闯红灯
      不算。右转弯车辆在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红灯亮起时车辆都是允许通行的(有禁止右转标志的除外),这样既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排队等候......


·老人的房子给儿子怎么立遗嘱?
      老人的房子给儿子怎么立遗嘱?一、老人的房子给儿子怎么立遗嘱?老人的房子给儿子立遗嘱可以通过书写遗嘱的方式,当然可以进行公证。因此,遗嘱受益......


·二手房中介费是多少?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要注意什么
      通过二手房中介来买房的时候,需要支付给中介一定的费用,也就是中介费。那么您知道这个二手房中介费具体是多少吗?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一定程度上可以......


·前几年电信诈骗案件层出不穷,而近年来微信成为新的诈骗案件重灾
      前几年电信诈骗案件层出不穷,而近年来微信成为新的诈骗案件重灾区。有不少人会轻易的相信微信朋友的言论,通过转账功能对其汇款,事后才惊觉上当受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