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个人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个人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一、个人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二、起诉离婚应收集的证据或材料
  
  1、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
  
  结婚证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替代;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查询;身份证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询中心开具证明。
  
  2、银行存单、股票账户等
  
  在收集和保存该类证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固定工作。尤其是股票账户,由于股市波动导致帐户市值的不稳定增加了证明难度。
  
  3、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过错损害赔偿证据
  
  例如: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
  
  夫妻双方在案件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处理。因此,不存在先离婚会吃亏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财产分割前是否要清还共同债务
      离婚财产分割前是否要清还共同债务1、《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夫妻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和履行法定......


·交强险保险条款全文 交强险保险条款全文 1、交强险保险条
      交强险保险条款全文交强险保险条款全文1、交强险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协助组织卖淫罪行为如何认定?
      协助组织卖淫罪行为如何认定?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


·最新医患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最新医患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医院方面接待医疗纠纷投诉的规定及处理程序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有结婚证确认婚姻无效是指:
      有结婚证确认婚姻无效是指: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


·抹灰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
      抹灰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众所周知,在我国建筑行业,有着严格的质量标准。无论是消防工程、还是基建工程,都必须达到相关的质量标准,经验收合格......


·企业拆迁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企业拆迁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如果有征地,基本上就会有拆迁,有拆迁,就会有补偿。企业拆迁的过程中,需要搬迁设备、重新安置员工、另选厂址等等,因此......


·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在所有房屋租赁关系中,并不是所有的租赁关系都能按照合同顺利地完成,有很多时候,会因为一些特殊的情况导致单方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此时租赁关系往......


·实习合同有法律效力吗?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实习合同有法律效力吗?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如今很多大学生为了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充分提高工作适应能力,就会在一些单位实习,实习生会与用人......


·劳动仲裁申请裁决驳回还可以再申请吗
      劳动仲裁申请裁决驳回还可以再申请吗一、劳动仲裁申请裁决驳回还可以再申请吗一般的劳动仲裁案件,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


·刑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如何处罚
      刑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如何处罚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