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在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有3人构成犯罪吗?

一、在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有3人构成犯罪吗?
  
  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因交通事故判刑会吊销驾驶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三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也属于重大交通事故了,但有些驾驶员在当场造成受害人死亡以后,直接开车逃逸,甚至被其他人拦下来以后还继续逃跑的,性质就非常恶劣了,量刑一般都在3年到7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上关于姓名权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上关于姓名权的规定有哪些?接下来的时日,是高考志愿的填写和考生等待通知书的时段。近几年来,常看到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发生,这涉及到姓名权......


·生效刑事判决的抗诉的规定是什么?
      一、生效刑事判决的抗诉的规定是什么?生效刑事判决的抗诉的规定是按照上述的程序来提出抗诉,也就是地方的个体的检察官认为同一级的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存......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如何订立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
      销售合同的签订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合同签订的好坏,关系到企业的兴衰,那到底该如何订立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又应包括哪些条款呢?下文会详细的告诉您......


·合伙企业法人对外借贷可以吗?
      合伙企业法人对外借贷可以吗?资金拆借是一种临时调剂性借贷业务,是缺头寸的向多头寸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拆借资金。那么针对合伙企业法人借贷有哪些......


·招摇撞骗未遂怎样进行判罚
      招摇撞骗未遂怎样进行判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八项规定,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


·其实在生活当中,最珍贵的东西就是属于人的生命。每个人的生命都
      其实在生活当中,最珍贵的东西就是属于人的生命。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不管何种情况下都不可以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比如说醉驾这种行为,一旦发生......


·交通事故处理时扣车的期限是多久
      法律允许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对事故车辆进行扣留,但此时作出扣留决定必须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首先符合扣留的情形,其次按规定流程......


·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义务是什么?
      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义务是什么?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


·在我国怎么算是恶意抢注商标
      一、在我国怎么算是恶意抢注商标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