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商仲裁裁决是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民商仲裁裁决是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民商仲裁裁决是生效时间是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七条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二、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1、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
  
  2、是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
  
  3、仲裁实行一审终局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上诉。而民事诉讼可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
  
  4、管辖不同。仲裁是协议管辖,而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仲裁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原则,必须有双方事前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才能依法受理,并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无权受理此案件;而法院诉讼不必得到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或者双方达成诉讼协议,只要-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就可以依法受理争议案件。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而法院诉讼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当事人双方有权选择任一合法成立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不同的仲裁机构之间无任何隶属关系;而诉讼只能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无权选择法院。
  
  5、仲裁庭和法院审判庭的组成方式不同。仲裁可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而法院诉讼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6、审理不同。除特殊情形外,诉讼实行公开审理,而仲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
  
  综上所述,仲裁裁决不像民事判决书那样,像一般的民事判决书,可能要等15天以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在这15天之内当事人可以上诉,但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没有上诉的制度。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应该在6个月内提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婚姻中出轨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婚姻中出轨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有哪些?进行婚姻中出轨财产分割之前,应该确定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收集了证明配......


·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合同的效力随......


·哪些适用诉讼时效三年?
      哪些适用诉讼时效三年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新刑法渎职罪包括哪些内容?
      现实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从法律的层面来讲这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有可能会触犯到我国刑法中有关渎职罪的内......


·投资入股怎么算股份
      投资入股怎么算股份投资人入股怎么算股份一、走增资或股权转让的程序工资是公司的应付款,属于负债。在转让股权或增资时,一般会根据公司的净资产进......


·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吗?
      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吗?一、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吗?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


·一、小车逆向行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怎么认定责任?
      一、小车逆向行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怎么认定责任?逆行全责”、“拐弯让直行”,这是通常划分事故责任的原则,具体还要看当时两车的撞击部位来判断。......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优先顺序是什么?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优先顺序是什么?一、施工合同文件优先顺序如下: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施工合同专......


·办理土地使用证盖房的程序是什么?
      办理土地使用证盖房的程序是什么?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4、初始登记颁发......


·工伤认定后康复治疗用人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工伤认定后康复治疗用人单位不同意怎么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建议工伤......


·男方拒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拒付抚养费说明其是已经明确表明了不支付抚养费,实践中导致当事人拒付的原因往往是两方面的,一种是确实没有支付的能力,另一种就是有能力支付抚养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