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侵权责任中受害人过错怎么处理?

侵权责任中受害人过错怎么处理?
  
  一、侵权责任中受害人过错怎么处理?
  
  1、侵权责任中受害人若是有过错侵权者承担的责任会减轻,若是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主观过错的怎么认定
  
  1、归责原则方面
  
  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对侵权责任采用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公平责任原则,实际上是采用了多重归责原则。在侵权之诉中,只有在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才可以减轻。而在违约之诉中,只要受害人具有轻微过失,违约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就可以减轻。
  
  2、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方面
  
  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的产生。在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除外)。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3、责任形式方面
  
  违约责任主要采取违约金形式,违约金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因而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违约金的支付并不以对方发生损害为条件。而侵权责任主要采取损害赔偿的形式,损害赔偿是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前提条件的。
  
  4、责任范围方面
  
  违约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对人身伤害的赔偿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且法律常采取“可预见性”标准来限定赔偿的范围。对于侵权责任而言,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而且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直接损失,还应包括间接损失。
  
  5、证明责任方面
  
  在侵权之诉中,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证明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在某些特殊侵权行为中,也实行证明责任倒置。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受害人有义务就加害人的过错问题举证,而在特殊侵权责任中,应由加害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在违约责任中,违约方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6、诉讼管辖方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诉讼时效方面
  
  违约之诉的诉讼时效为2年,而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通常为2年,但身体受到伤害的赔偿损失请求权,诉讼时效为1年。从以上分析可见,由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存在着重要的区别,因此,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不法行为人承担何种责任,将导致不同法律后果的产生,并严重影响到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和对不法行为人的制裁。
  
  任何人在实施侵权行为之后,都是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的,若是有多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那么各自根据过错的程度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是在侵权责任中受害人存在过错,那么首先需要判断受害人的过错程度,然后才能确定各位侵权者的赔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能判多少年?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能判多少年?《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定义、量刑】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子公司小股东如何保证自己的权益?
      子公司小股东如何保证自己的权益?1、小股东拥有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


·新刑法枉法裁判罪该如何处罚
      新刑法枉法裁判罪该如何处罚一、新刑法枉法裁判罪该如何处罚犯枉法裁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有哪些
      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有哪些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不......


·一、民政局离婚后会有财产纠纷吗?
      一、民政局离婚后会有财产纠纷吗?有可能会有,常见的财产纠纷主要有: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婚姻当事人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


·股东退出决定由谁作出?
      股东退出决定由谁作出?由股东大会作出,退股是法律赋予股东的一项权利,有权利必有救济,没有救济的权利等于没有权利。为保证股东真正享有退股的权利,......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医疗事故诉讼纠纷根据纠纷案由的不同,有不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最新的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


·当事人做假合同犯法吗?
      当事人做假合同犯法吗?做假合同犯法,但是具体的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可能会构成合同诈骗。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


·参与冰毒贩毒从犯可以从轻处罚吗
      参与冰毒贩毒从犯可以从轻处罚吗?从犯比照主犯应当从轻处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人吗
      一方在结婚之前就购买的房屋,此时通常都是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但在结婚之后可能由夫妻共同来还贷,另一方也就会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也就是增加所有......


·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吗?
      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反间谍法》关于奖励的相关规定:第七条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