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专利权人有的权利是怎样的

专利权人有的权利是怎样的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二、专利权有哪些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要取得专利权,必须满足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实质条件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自身必须具备的属性要求,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形式条件则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文件和手续等程序方面的要求。此处所讲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仅指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我国非法集资找哪个部门投诉
      勇于揭发和举报非法集资其实也是我国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法律常识,不仅仅在自己被非法集资诈骗以后,如果在生活中发现了有企业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时候......


·如果银行信用卡还不上的后果是什么
      如果当事人还不上的信用卡欠款时会有高额的逾期利息、对个人征信留下不良的记录以及还会产生诉讼费用等后果。如果在使用了信用卡取现后到期无法全部偿......


·交通事故判缓刑驾照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判缓刑驾照怎么办?如果判刑是因为交通肇事,那么就是交通肇事构成犯罪而判缓刑,你的驾驶证就应当吊销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工商年检股东变更后实缴的规定是什么?
      工商年检股东变更后实缴的规定是什么?工商年检股东变更后实缴的规定是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当中或者是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在有效的期限内进行投资的实际缴纳......


·2023年笔迹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2023年笔迹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笔迹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笔迹鉴定收费标准如下:收费项目标的额:万元整,小写(万)元整10万元以下......


·逮捕后不准律师会见是合理的吗?
      一、逮捕后不准律师会见是合理的吗?逮捕后不准律师会见是不合理的。虽然法律规定了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但现实中受到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诸......


·在户外的国家噪声标准是什么?
      在户外的国家噪声标准是什么噪声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不管是工程建设还是汽车行驶都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噪声,噪声的出现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一......


·一、交通事故胳膊骨折误工费时间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胳膊骨折误工费时间是多久?一般情况是三个月,误工费一般计算到伤残鉴定前。如果不进行伤残鉴定只能由医生出证明需要休息养病的时间可作......


·八级伤残工伤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八级伤残工伤赔偿是怎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工伤也是施工中偶尔会遇到的 遭遇
      工伤也是施工中偶尔会遇到的遭遇。工伤后还需要去工商认定然后进行赔偿还需要治疗。工伤认定也会花费时间,很多人应该就会担心在这期间的工资该怎么算......


·未婚先孕生的孩子归谁?
      未婚先孕生的孩子归谁?一、未婚先孕生的孩子归谁(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