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属于医疗事故2023

哪些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3、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4、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必须符合国务院1987年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是非常严重的事,但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后遗症极易混淆,应当掌握有关知识加以区别。二、医疗机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医疗机构违反《处理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资料服务的;(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七)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和保存、处理尸体的。医疗事故必须是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及严重的功能障碍。但是,下列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一是虽有医疗过失,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和功能障碍;二是由于病人病情或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三是由于病人和家属不配合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医院租车协议书是什么,怎么写
      医院租车协议书是什么,怎么写租车协议书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本着互愿互利的原则,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租用车......


·告别别人侵犯肖像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告别别人侵犯肖像权的规定是怎样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二、构成侵犯......


·检察院已批捕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已批捕怎么处理?检察院已批捕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并申请辩护人进行司法辩护。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


·广安市征地拆迁标准是什么?
      广安市征地拆迁标准是什么?为了公共利益,我国有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民土地进行征收。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我国制定......


·施工合同变更后所具有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哪些
      施工合同变更后所具有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哪些一、合同的违约和违约行为的分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


·一、离婚能否申请财产保全?
      一、离婚能否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虽然为共同财产,但......


·一、户口迁出搬迁补偿离婚后可以追回吗?
      一、户口迁出搬迁补偿离婚后可以追回吗?户口迁出搬迁补偿,可以在离婚后追回相关赔偿。房子拆迁的补偿和户口没有关系。拆迁补偿是补偿给产权人的。产权......


·2023年如何破解商标恶意抢注
      如何破解商标恶意抢注1、首先,将纠纷交给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毕竟知识产权的专业性较强,而一般商家无力应对这样的问题,请律师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


·1000块能立案吗
      对于盗窃罪和抢劫罪可以立案,对于诈骗案不可以立案。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以上的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于抢劫行为,无论抢到钱与否都可以被判......


·法人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法人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五十年;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02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新政策,这4种人拿不到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新政策,这4种人拿不到补偿  对于农村的违建、非建来说,拆除是没有补偿的。特别是对于现在的农村建房审核如此严格的情况下,临时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