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拘役最少的判几个月?

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拘役最少的判几个月?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所以人民法院在判处犯罪人员拘役刑罚的时候,一般会将刑期控制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同时,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二、拘役可以折抵刑期吗?《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三、拘役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吗?《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管制、拘役的刑罚期间都是法定的,法院在判处刑罚时,必须要遵守法律的规定,若是在没有依据的情形下判处刑罚,那么法官是会受到相应处罚的。任何被判处管制、拘役处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一般是不能提出减刑请求的,这是由于此类并罚本身就已经比较轻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伙企业解散时的清算人怎么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时的清算人怎么确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


·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是多久?
      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是多久?一、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是多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申请的时效制度,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


·之前被取保候审还会批捕吗?
      一、之前被取保候审还会批捕吗?有可能被批捕,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再批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


·我们国家对童工是有保护措施的这一点大家都知道,任何的单位都不
      我们国家对童工是有保护措施的这一点您都知道,任何的单位都不得违法雇佣童工从事劳动,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很多单位对于应聘人员的年龄把控......


·在我国调查个人信息多少钱
      其实现在国家对于公民的一些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还不是做的特别好。因为您可能会发现,有些情况下自己的个人信息不知道怎样就会被一些犯罪分子所利用,......


·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中国乃至世界都关注在意的话题就是孩子,孩子永远是人类的希望。很多人的婚姻并不美好不少的家庭最终会选择离婚。而离婚时,很多大人都想要孩子的抚养......


·如何并购公司,有哪些阶段
      如何并购公司,有哪些阶段一、如何并购公司(一)并购的准备阶段在并购的准备阶段,并购公司确立并购攻略后,应该尽快组成并购班子。一般而言,并......


·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要求
      企业应当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形式,披露以下环境信息:  (一)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


·监外执行什么条件能适用
      监外执行什么条件能适用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


·离婚协议显失公平该怎么办?
      对于离婚协议书,这是夫妻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时候需要签订文书,如果缺少了该协议,最终也是不会准许离婚的。当然,有的人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字之后,......


·放弃继承权法律后果包括什么
      放弃继承权法律后果包括什么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