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简易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简易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招投标是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一种经济行为,它为招标方和投标方提供了一个相对公平的平台。为了充分发挥这一平台的作用,招投标都有固定的活动流程以确保招投标的每一步顺利完成。那么简易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一、简易招标流程
  
  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一般为: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标书;
  
  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8、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
  
  9、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
  
  10、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12、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
  
  二、简易投标流程
  
  1、招标资格与备案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确定招标方式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它媒介,并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住处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填写资格预审申请书。投标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填写资格预审申请书(如是联合体投标应分别填报每个成员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合法性和履约能力进行全面的考察,可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来进行审核。
  
  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原则和工程实际情况、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送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审核。审定的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确需变更时,须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所有的投标单位。
  
  7、踏勘现场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8、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并按规定进行密封,在规定时间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9、组建评标委员会
  
  10、开标
  
  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所有投标人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主要内容。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
  
  11、评标
  
  评标是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或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借助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程序要求进行全面、认真、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后,确定出不超过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12、定标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13、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14、中标通知书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工程招标、开标、评标、定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送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发出经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15、合同签署、备案
  
  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5日内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以上就是我们就简易招投标流程是什么为您做出的解答。招标方通过招标的形式选择对自己利益最大的投标方进行合作,投标方则根据自己的发展需要向招标方发出投标邀请书。这是经济活动中互赢的体现,所以为了顺利完成招投标活动,招投标双方都应按照相应程序一步一步完成招投标活动。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行政赔偿范围确定标准是怎样的?
      行政赔偿范围确定标准是怎样的?一、行政赔偿范围确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1条规定,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仅限......


·什么是醉酒开车处罚是什么?
      什么是醉酒开车处罚是什么?近年来因为醉酒驾驶导致的车祸案件令人触目惊心,醉酒驾驶是对自己及他人的生命极不负责任的态度,近几年来醉酒也纳入了刑......


·电子商务法关于代购的规定是什么?
      电子商务法关于代购的规定是什么1、必须进行登记,不管是什么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还要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如果你卖的是食品,需要申请食......


·如何反驳原告提出证人出庭作证
      如何反驳原告提出证人出庭作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金额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金额一般在工程合同中,?工程发包人在合同过程中会要求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但就目前情况而言,许多的建筑工程承包人对于履约担......


·网签办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网签办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网签的过程虽然很简单,小编在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注意以下问题。1、网签信息录入要准确网签信息一旦录入到住建委的系......


·欠款人失踪后借款人向谁讨债
      在借款活动中,即便是借款双方打了借条,可由于各种原因,比如:借条内容不完整、借款人到期不还债、借款人失踪等,债权人时常无法顺利的要回债务。那......


·公司法中董事长职权有哪些?
      公司法中董事长职权有哪些?公司法中董事长职权有哪些?公司法中董事长的职权是有规定的,比如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董事会会议等。尽管董事长属于企......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一、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


·独资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协议
      独资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协议独资企业部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有限......


·网贷一千元不还会被起诉吗
      网贷一千元不还会被起诉吗一、网贷一千元不还会被起诉吗如果债务人不还的话,债权人是有权利向法院起诉的。在对方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出借人到法院起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