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婚前赠与财产离婚时能否讨回?

婚前赠与财产离婚时能否讨回?婚前赠与财产离婚时是不能讨回的,一方婚前赠与只要满足赠与的条件,应归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权进行分割。赠与的条件主要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只要是一方愿意给,一方愿意要,则赠与合同生效。二、婚内把婚前房产赠与孩子需要什么手续?1、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对个人财产的处分不需要配偶同意,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2、既然决定住房给孩子,就需要房产证的登记人和孩子监护人一起持有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户口本,房产证登记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重新办理孩子名字房产证。3、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4、申请房屋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三、婚内把婚前房产赠与孩子在哪里办理?1、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2、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3、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房屋户型平面图;房屋赠与公证书;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契税收据。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任何公民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得的财产,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财产赠与给他人,一般来说,财产在赠与后产权就发生了变化,除非时接受赠与的人违反了合同之中的内容,否则这些被赠与的财产是不用返还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


·网络诈骗小学生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网络诈骗小学生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现在网络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在这个全民上网的时代,一些小学生由于防范意识不强,在上网玩游戏的时候......


·广西政府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民事主体来说,即使听过合法的途径,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证之后,也只能依法享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这就决定了若国家行政机关有需要,......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辩护词怎么写?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辩护词怎么写?故意毁坏财物罪辩护词应该围绕着犯罪的罪名来展开辩论,向法院陈述,不存在该种犯罪行为或者是该种犯罪行为应当从轻......


·我国已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单位用人行为和劳
      我国已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单位用人行为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劳动报酬之外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有相关明确规定,虽然各地缴纳政策略有不......


·一、交通事故同责误工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同责误工费怎么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


·饲养动物侵权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的法律《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


·关于醉驾的解释主要有哪些内容?
      关于醉驾的解释主要有哪些内容?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


·机动车肇事逃逸应该怎么报警
      机动车肇事逃逸应该怎么报警?交通肇事者逃逸,拨打110报警,并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拨打120让医疗救助人员赶到现场稳定自己的伤情。自己不能实施这些......


·债权法法条的内容有哪些
      债权法法条的内容有哪些一、债权法法条债只约束债权人与债务人,而与合同之外的其他第三人无涉,其它第三人不会承担违约责任。债的合同相对性的表现:......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实施在什么地方
      劳务派遣是日常生活工作中经常见到的一种用工方式。由于其方便高效等多种原因而经常被用工方采用。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实施在临时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