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案中男方净身出户条件是什么

离婚案中男方净身出户条件是什么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办法协议一致的情况下,由法院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分割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同时倾向于保护为家庭付出较多利益者,往往可以多分;另外无过错方可以主张多分并且要求损害赔偿,这种损害赔偿包括了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也就是说,如果协议离婚中,一方自愿或答应净身出户,法律并不干涉。在诉讼离婚中,男女双方签署协议,以其他权益作为交换条件,约定男方净身出户,只要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同样视为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庭调解的过程中,一方自动放弃分割财产的权利主张,则有可能净身出户。除了以上的情况我们不难看出,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男女双方离婚时,双方都有权获得财产权益;只要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净身出户的可能性近乎为零。二、夫妻离婚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采用平均主义,即一人一半。但实际分割中,法院会考虑无过错一方、女方的合法利益等,予以适当照顾,就是多分。如果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个人所有,则在离婚时不发生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净身出户只有处于自愿放弃对共同财产的拥有权,或者是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份财产,用来抵付对未成年孩子抚养的费用还绰绰有余,法律会支持,才有净身出户的一说。其实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一定要净身出户。只是夫妻双方自愿签署的协议。但协议也不能利益归于一方,如果利益只归于一方,那协议也可能会被判无效。所以在婚姻签协议的时候,最好写明双方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入职与转正的区别有哪些?
      许多刚刚进入工作的应届毕业生由于对职场缺乏一些基本了解,对很多基本概念很容易混淆,往往造成一些误会,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只有了解清楚各种职场的......


·事业单位停薪留职政策有哪些?
      如今一些事业机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希望往更高的方向和目标发展,会选择去创新创业发展与深造,但他们在创新深造的过程中是可以和原企业单位继续保留......


·老人临终时立遗嘱怎么生效
      老人临终时立遗嘱怎么生效一、老人临终时立遗嘱怎么生效(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


·注销他项权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有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在办房屋过户的时候,还涉及到房屋他项权证的问题。首先要进行注册房屋他项权证,在办理完房屋过户手续之后,还需要注销他项权证......


·分公司注销合同转总部吗?
      分公司注销合同转总部吗?是的,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


·在单位工作满二十七年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在单位工作满二十七年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不少在企业或者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因为不同的事务解除了劳动关系后我们需要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怎样是信用卡诈骗信息,怎么防范?
      随着信用卡的普及,信用卡诈骗的手段也在“与时俱进”,不少人高呼防不胜防。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收到各类行用卡诈骗短信,不少人还因此中招。了解......


·一、婚前贷款买房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一、婚前贷款买房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


·有这么一个新闻,一名准新郎在欣喜之余却犯了个大错,喝完喜酒就
      有这么一个新闻,一名准新郎在欣喜之余却犯了个大错,喝完喜酒就直接开车去接新娘了,没想到被交警抓了个正着。准新郎向交警求情看在今天的日子对他减......


·劳动合同违约违约责任有哪些?
      劳动合同违约违约责任有哪些?1、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


·广东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是一个经济大省,一个省的经济进步必然少不了建筑物的更新,这样才能带动更多的交易流通,产生更多的GDP。可是土地的建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