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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和侮辱罪的区别是什么?

诽谤罪和侮辱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诽谤罪和侮辱罪的区别是什么?
  
  诽谤罪和侮辱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侮辱罪和诽谤罪的概念:
  
  1、侮辱罪: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也就是说,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2、诽谤罪: 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 也就是说,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
  
  (二)侮辱罪和诽谤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1、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
  
  2、诽谤罪: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3、注意:侮辱罪和诽谤罪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个人。
  
  (三)侮辱罪和诽谤罪犯罪手段是不同的:
  
  1、前者是公然进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
  
  2、后者只能以言语、文字方式来进行的;
  
  3、前者不需要有捏造事实的过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为,情节就够了;
  
  4、后者必须有捏造他人事实,并公开扩散两个行为。
  
  (四)侮辱罪和诽谤罪主观方面: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行为人是出于故意,并具有贬低、破坏他人人格、名誉的目的;
  
  3、认定:要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4、要把侮辱罪和诽谤罪和一般的侮辱、诽谤区别开来。
  
  二、诽谤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
  
  (一)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
  
  (二)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
  
  (三)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不管是实施了侮辱行为还是诽谤行为,都有可能会给受害者的名誉造成侵权,故此此类违法行为,轻则会被要求承担支付受害者损害赔偿金的民事责任,重则会被受害者上诉法院,上诉后一旦被法院核实确实触犯了侮辱罪、诽谤罪,那么就会被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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