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怎么填写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怎么填写
  
  随着越来越多进行自主创业,首先就是进行公司的设立。在我国对公司设立是有相关流程规定的,在进行公司设立之前,必须去进行申请,并提交一份申请表。对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怎么填写,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一份模板,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模板
  
  名称:贸易有限公司
  
  名称:预先核准
  
  通知书文号: (平)预核字第38号
  
  联系电话: 住所: 平潭县万宝路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执行董事
  
  注册资本: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实收资本:100(万元)
  
  设立方式:一般新设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批发(参照食品流通许可)
  
  一般经营项目:
  
  营业期限:长期/20 年
  
  申请副本数量:1个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4、营业期限:请选择“长期”或者“年”
  
  二、公司设立相关程序 ?
  
  
  1、公司核准登记法定程序
  
  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法定文件后,发给申请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该通知书是在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文件的情况下发给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登记因登记情况的不同,提交的文件也不同,即按照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分公司登记的不同要求提交有关文件。
  
  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否则,申请人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司登记核准登记的,应当自核准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换发或者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并办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备案手续。
  
  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 公司登记机关发给、换发或者收缴营业执照,或者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标志着法定登记程序的结束。
  
  2、公司核准登记工作程序
  
  公司核准登记的工作程序是指由各级公司登记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的具体工作规程。一般应包含三个步骤。
  
  受理、审查:公司登记机关受理公司登记申请后,由审核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核准:公司登记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决定核准公司登记或驳回登记申请。
  
  发照:公司登记机关根据核准结果,核发营业执照或发出不予核准的通知书,并将有关公司登记材料整理归档。
  
  对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怎么填写,看完上面的介绍,不知道您会填写了吗。在进行申请填写时,一定要用黑色的钢笔或者蓝黑色签字笔,千万不能用圆珠笔或者其他颜色的笔,对公司类型的填写一定要注意,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一定要注明,这对审核是很重要的。以上可能还有一些地方没有说到,要是您对填写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关于合同可以是无偿的吗?
      关于合同可以是无偿的吗?可以是无偿的,无偿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


·提起公诉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提起公诉,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将刑事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要求给予刑事处罚的刑事诉讼活动。提起公诉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重要权力。《刑......


·只撞车对方索要误工费是否合理如果仅财产损失
      只撞车对方索要误工费是否合理如果仅财产损失,一般无法主张误工费,可要求财产损失赔偿及交通费等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


·一、离婚必须有离婚协议吗?
      一、离婚必须有离婚协议吗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


·2023年疫情期间工资推迟发放可以吗?
      疫情期间工资推迟发放可以吗?2020年疫情期间工资推迟发放完全是可以的,但前提也是要告知劳动者原因,对于疫情的影响这是无法预见的情形,只要是属于......


·单方提出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单方提出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


·债权人转让债权须经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人转让债权须经债务人同意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


·民法回答诉讼时效中止情形有哪些?
      民法回答诉讼时效中止情形有哪些?一、民法回答诉讼时效中止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


·如何进行减持
      如何进行减持一、坚决回避基金重仓的高价股股价越高,大小非减持欲望越强。譬如减持压力较大的浦发等银行股遭基金疯狂“空袭”,中小散户应躲进“......


·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怎么办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可以先看看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无效婚姻,如果属于无效婚姻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或另行申请宣......


·国企改制与债权债务处置
      国企改制与债权债务处置一、债权追收经过清产核资,企业存在应收债权的,应当采取包括诉讼、仲裁在内的各种措施追收。由于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