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醉驾可以相对不起诉吗?

一、醉驾可以相对不起诉吗?
  
  醉驾可以相对不起诉,适用相对不起诉应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1.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已经构成犯罪,依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
  
  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手段、对象、危害后果、动机、目的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一贯表现等综合考虑,认为犯罪情节轻微。
  
  3、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二、不需判处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主要是指虽然不具有免除处罚的情节,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综合全案具体情况,结合刑法和司法解释关于法定刑和量刑标准的规定,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
  
  适用 “不需要判处刑罚”时,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犯罪事实方面的情况。包括犯罪的手段、对象、危害后果、动机、目的等。
  
  2、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包括性格、年龄和境遇、个人的恶性、改造的难易、身体对刑罚的承受能力、提起公诉对犯罪嫌疑人的职业、工作单位和家庭可能带来的影响等。
  
  3、犯罪后的情况。包括作案后是否有逃跑、隐匿或者毁灭证据的行为、有无悔改表现、是否积极赔偿损失等。
  
  4、被害人处分权的行使状况。即被害人是否愿意接受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调解协议,是否同意不追究刑事责任。
  
  5、是否直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包括社会影响是否恶劣,人民群众反应是否强烈。
  
  三、免除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依照刑法免除刑罚”,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6、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7、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8、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9、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10、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相对不起诉是检察机关所作出的决定,在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之前,需要对于整体的犯罪行为进行判断。比如说需要认定成为犯罪,但是相对来说情节又是比较轻微的,可以不予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酒驾撞车会判刑吗 酒驾逃逸怎么处理
      在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时候,由于驾驶人员此时的意志并不清醒,因而很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这个时候就有可能因为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选择逃离......


·我国累犯制度分为哪几种情形
      一、我国累犯制度分为哪几种情形?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一)协议解除的条件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是......


·强迫交易罪与故意伤害罪可以同时适用吗?
      强迫交易罪与故意伤害罪可以同时适用吗?不同时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强迫交易罪,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有哪些内容
      在传统里,妇女一直是被歧视的对象,认为妇女们就应该三从四德,即使到了新中国成立以后这种风气也一直存在,使得妇女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到社会中工作,......


·车祸造成死亡责任怎么划分责任?
      车祸造成死亡责任怎么划分责任?车祸造成死亡责任的划分首先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一般分全责,主要责任、对等责任。如......


·走私偷逃税款最多可判多少年
      走私偷逃税款最多可判10年以上,具体还要看走私偷逃税款的金额才能定罪。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


·怎样是信用卡诈骗信息,怎么防范?
      随着信用卡的普及,信用卡诈骗的手段也在“与时俱进”,不少人高呼防不胜防。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收到各类行用卡诈骗短信,不少人还因此中招。了解......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通常来说,补充协议并不是一定要签的,因为大多数购房者之所以会签补充协议,都是因为要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


·女方有精神病离婚孩子判给那方
      要看具体情形。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承......


·公司法人自然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自然人的区别是什么?在生活中,虽然不常遇见相关法律概念,但是公司法人和自然人的称呼常常会出现在耳边。尤其是在一些正式的文件和合同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