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争议主要是因为什么?

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争议主要是因为什么?
  
  一、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争议主要是因为什么?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新增法条之一。之所以备受争议,是因为“离婚冷静期”增加了离婚难度: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①离婚冷静期间任何一方后悔即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②没有出台相应的离婚冷静期间离婚当事人人身、财产保护机制;
  
  ③冷静期内不确定因素较多,可能会出现一方对原本达成的离婚协议反悔的情况;
  
  ④因工作原因造成30天后本人无法亲自到场;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三、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冷静期是属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新出来的条款之一,这也是为了更好的减少离婚的发生,但这也是增加了夫妻双方离婚的难度,只要在登记之后的三十天撤回登记的申请,那么双方就不能解除婚姻的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寻衅滋事检察院批捕后怎么处理?
      一、寻衅滋事检察院批捕后怎么处理?寻衅滋事检察院批捕后,可以移交到审判机关进行司法判决。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


·8000元工资要交多少税啊
      8000元工资应交90元的税。按照新个税标准计算,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收入8000元减去5000元正好位于3%的档,则个税缴纳额=(8000-5000)×3%-0=90元。工资......


·当事人对刑事司法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对检察院提交的证据有疑虑,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于某些案件来说,司法鉴定结果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在一定......


·注册商标的续展有几次?
      注册商标的续展有几次关于续展的次数,《商标法》无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所有人愿意,商标专用权经重复续展并邀纳费用后有可能无限期保留。这......


·隐名股东实际缴纳注册资金不足额谁来起诉?
      隐名股东实际缴纳注册资金不足额谁来起诉?隐名股东实际缴纳注册资金不足额时,可以由其他利益相关的股东作为受害者去法院起诉的,其他股东知道了后肯......


·刑事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若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案件中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辩护的话,那么此时受托律师的身份就是刑事辩护人,这与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是不同的。当然,在能......


·更换股东需要什么材料?
      更换股东需要什么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所需要准备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怎么办理?
      根据国家明文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都需要办理登记备案,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各地的办理程序有所不同,那么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要怎么办理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假释可以假释多久?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假释可以假释多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假释可以假释时间是根据还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适用时间来计算的。犯罪人员服刑后表现良好就可以......


·多少钱算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其实主要指的就是那些掌握了一定的管理或者支配公共财产,以及人际关系等各个种类的实权的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侵犯了公共利......


·分公司独立核算可以吗?
      分公司独立核算可以吗?一、分公司独立核算可以吗?1.分公司是不是独立核算由公司自由决定。2.营业税或者增值税等流转税种在当地缴纳,但如果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