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最高额抵押的特征有哪些?

最高额抵押的特征有哪些?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的债权额是不确定的。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商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抵押人以其抵押财产在此额度内对债权作担保。2、最高额抵押是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所谓一定期间,是指发生债权的期间,3、最高额抵押只适用于贷款合同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规定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交易可以适用最高额抵押方式,主要是为了简化手续,方便当事人,有利于生产经营。4、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最高额抵押所有担保的债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经常发生变更,处于不稳定状态,如果允许主合同债权转让,必然会发生最高额抵押权是否随之转让的问题,以及对以后再发生的债权如何担保等问题。在我国市场机制尚未完善的情况下,为保障信贷和交易安全,暂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但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四百一十一条 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二、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的确定条件是什么?最高额抵押的实现,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抵押权担保的债权数额已确定;二是债权已到履行期。故当事人除规定决算期外,还应当规定债的履行期限。但就最高额抵押而言,债权数额的确定是其中的主要问题。抵押权人的债权在下列情况下确定: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设立之日起满两年后请求确定债权。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债权的确定对抵押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为限对抵押物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的政策在一定的程度上保证了债权方的债务安全,一般情况下,对于相关事项的认定,需要对是否符合最高抵押的条件进行认定,必须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合法的处理,具体情况由金融机构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别人欠钱不还电话拉黑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电话拉黑了怎么办?1、欠钱不还还把电话拉黑的话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行政拘留有实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为了社会治安的发展,国家出台了很多治安条例处罚,行政拘留是很重要而且最常见的行政处罚,同时也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那么行政拘留有实效吗?它的特......


·购买商标多久可以过户?
      购买商标多久可以过户?一、简要说明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


·劳动仲裁开庭后一般多少时间出结果
      劳动仲裁开庭后一般多少时间出结果一、劳动仲裁开庭后一般多少时间出结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从立案到结案是45天,特殊情况可由院长......


·无效居间合同纠纷有哪些
      无效居间合同纠纷有哪些无效居间合同纠纷的情形有哪些?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


·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当人们遭受事故,受到了人身伤害等,后续治疗的花费以及误工损失等都涉及到的钱款,这些需要过错方进行赔......


·一到夏天
      一到夏天,最令人恐惧的无疑是高温了,每年新闻上都有关于高温事件的报道,甚至有些地方已经威胁到人们的生命了。不光如此,人们的工作也无法长时间地......


·在星期六不加班用请假吗
      在星期六不加班用请假吗?不需要,周六是国家规定的休息日。公司是不能强迫员工加班的,否则就是违法的。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必......


·羁押期间女犯怀孕能不能判死刑
      羁押期间女犯怀孕能不能判死刑要是女性在羁押时怀孕的话,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是不能适用死刑的。《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


·公司员工福利有什么
      日常生活中,员工不仅看重工作待遇,现在对各项福利要求也越来越注重,那么以下就是关于公司员工福利的种类:餐饮福利、服装补贴、住房福利、交通福利......


·公司法关于借款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借款的规定有哪些要想将一家公司运行好,充足的资金是必不可少的。而一家公司刚成立时往往没有雄厚的资金,这时候就要去借款。而公司法关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