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后派出所要钱?

一、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后派出所要钱?要交钱,并且还需要符合取保的有关条件,具体法律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七十二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二、取保的条件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在司法实践中,取保是犯罪嫌疑人在未进行判决之前,可以向司法机关合法申请的强制手段,相关情况必须在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认定的,如果不符合取保的条件的,那么即使交钱也是不可以进行相关程序的认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试用期与合同期不同
      试用期与合同期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点出了只有在劳动合同存在的情况下才能约定试用期。劳动......


·安徽农村拆迁补偿标准的基本内容是什么样的?
      安徽农村拆迁补偿标准的基本内容是什么样的?农村拆迁问题一直是很多人都非常关注的问题,不管是拆迁补偿款还是以房换房都是农村拆迁补偿的方式,不......


·取保候审时买立功情节的认定是怎样的
      犯罪分子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审判以后就会依法宣判,获得符合的法律的法律惩罚,但是在判刑之前,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确保自己的法......


·花都狮岭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花都狮岭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众所周知,征地补偿一直以来都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挂钩。因此,不同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存在差异的。如果要想......


·一、没签劳动合同前签三方协议是否可以?
      一、没签劳动合同前签三方协议是否可以?可以1、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


·关于专利转让何时生效?
      关于专利转让何时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


·离婚不单单关乎夫妻两个人的问题
      离婚不单单关乎夫妻两个人的问题,对于有子女的夫妻来说,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有时候,出于对孩子身心发展的考虑和优先抚养权来看,法院也会判处女方......


·借款担保人期限最长是多久
      借款担保人期限最长是多久?借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最长是六个月,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保证期限由双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根据......


·一、配偶与第三者生了小孩能不能告重婚罪?
      一、配偶与第三者生了小孩能不能告重婚罪?如果没有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无法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但可以离婚,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交通事故拘留的时间最长为多少天?
      交通事故拘留的时间最长为多少天?交通事故罪刑事拘留最长37天,到审判应当需要五六个月时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


·买房时父母出的首付款,能要回来吗
      ??在婚姻法的领域里,涉及到父母出资购房款的规定主要有两条。2003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