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六)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七)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八)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九)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益处①、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②、享受税收优惠。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务和《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纳所得税,而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③、分配机制灵活。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润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间自由约定,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④、有限合伙企业能够纳入更多的投资者,对投资者之间进行互补作用,能够聚集更多人为企业运营出谋划策。⑤、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独有优势,就是负无线责任,使得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我国创业投资企业选择有限合伙而不选择公司形式,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优惠,由合伙人自己缴税,避免双重税赋。但是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也会存在一定的弊端,比如合伙人诚信无法保证。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合伙人诚信无法保证,责任难以追回。合作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协议前的约束,后期很难进行监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挂靠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挂靠如何认定劳动关系一、挂靠怎么认定劳动关系(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


·离婚诉讼一方有精神病会判离婚吗?
      离婚诉讼一方有精神病会判离婚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规定几天?
      年假是公司给职工一年中的假期,作为职工的我们,忙碌了一年,最关心的就是年假规定几天?国家对年假也有相关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作年限的长短不同,年......


·指示交付的方式是指什么?
      指示交付的方式是指什么?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动产物权......


·合同违约的诉讼管辖地在哪里?
      合同违约的诉讼管辖地在哪里?一、合同违约的诉讼管辖地在哪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


·怎么要求产品侵权责任的赔偿
      怎么要求产品侵权责任的赔偿一、怎么要求产品侵权责任的赔偿(一)什么是产品侵权责任?所谓产品侵权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的死......


·南京是一个繁华的都市,很多人在一天繁忙的工作之后都会给自己安
      南京是一个繁华的都市,很多人在一天繁忙的工作之后都会给自己安排很丰富的夜生活,其中少不了喝酒的场合。但是酒后涉及到的一个问题——酒驾,侥幸心......


·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 送达地址确认书是生活中当事人在诉讼、仲
      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送达地址确认书是生活中当事人在诉讼、仲裁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法律文书,送达难是法院等司法机关头痛的难题,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规范......


·打架拘留15天出来还会有什么事吗,会被刑事拘留吗?
      打架拘留15天出来还会有什么事吗,会被刑事拘留吗?一、打架拘留15天出来还会有什么事吗,会被刑事拘留吗?打架拘留15天出来如果没有其它违法犯罪行......


·法院笔迹生成时间鉴定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出结果
      法院笔迹生成时间鉴定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出结果?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


·交通事故误工费没开病假单怎么办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应当对受害者进行相应的赔偿,造成受害者因事故无法工作的情况时,还应当对受害者进行误工费的赔偿。受害者要想得到相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