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该如何认定?

伴随最高人民法院对虚假诉讼案的认定,运用法律手段制裁虚假诉讼的方式正式开始。那么,虚假诉讼罪是什么?虚假诉讼罪该如何认定?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下面由为您解开这些疑惑。
  
  一、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
  虚假诉讼,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可分为侵财与非侵财两种类型,是通过刑法第九修正案及《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确定下来的罪名。根据上述法条理解,所谓“虚假诉讼”是针对已经发生的诉讼行为进行规制的法条。而诉讼的进行又以法院为载体,所以针对该问题,应该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再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判。即,虚假诉讼罪人民法院受理。
  二、虚假诉讼罪的认定
  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特定的主观目的,不论是否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是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的,均能构成本罪。如行为人为了要回借款,但碍于脸面不好意思开口,遂将债权虚假转让他人,由他人提起诉讼讨还借款的。这种情况,也符合本罪所规定的客观危害行为。
  三、具体的处罚内容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虚假诉讼扰乱了正常的民事诉讼秩序,破坏了社会诚信,或许还损坏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些虚假诉讼,应适度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上就是的我们对于虚假诉讼罪是什么?虚假诉讼罪该如何认定?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等问题的详细回答,若还有其它的问题,欢迎向我们网站的律师提出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无证卖药多少金额立案?
      一、无证卖药多少金额立案?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都要立案追诉。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


·怎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是多少
      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前,一般都会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应该获得工资报酬,试用期也不例外。那么怎么发放试用期......


·违反劳动合同时的双方责任有哪些?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事实关系之后,或者之前,通常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是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证明,但是就算签订了劳动合同,......


·单位走私犯罪被判处罚金会执行个人财产吗
      会对涉案个人执行其个人财产。具体规定是,单位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犯罪嫌疑人贩毒40克冰毒怎么判刑
      犯罪嫌疑人贩毒40克冰毒怎么判刑一、犯罪嫌疑人贩毒40克冰毒怎么判刑?贩毒40克冰毒的量刑标准是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侵犯肖像权怎么处理
      侵犯肖像权怎么处理对于自己的肖像权,想必大多数公民还是比较了解的。简单的来说,如果在生活当中您见到自己的头像被他人用作盈利的目的,但是并没有......


·离婚后应给付子女抚养费多少年未成年的
      离婚后应给付子女抚养费多少年未成年的,给付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并能维持......


·国家赔偿实行违法原则的依据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对我国社会法律制度的建设的发展肯定是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的,我国所制定的国家赔偿法本意是在于能够促进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全部......


·2023年《民法典》做出了哪些新的规定?
      《民法典》做出了哪些新的规定?一、见义勇为免责《民法典》新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


·协议离婚多长时间生效 签离婚协议书需要注意什么
      在夫妻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然后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这是很重要的。如果缺少了离婚协议书,自然最终也是无法离婚的。那实践......


·一、变更离婚财产协议部分条款是否可以?
      一、变更离婚财产协议部分条款是否可以?变更离婚财产协议部分条款是可以的,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