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复议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复议包括哪些内容?
  
  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婚姻里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婚姻里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


·不属于夫妻债务的内容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债务的内容有哪些?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


·一、无劳动合同辞职有补偿金吗?
      一、无劳动合同辞职有补偿金吗?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


·事故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怎么处罚?
      事故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怎么处罚?1、要驾驶机动车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2、驾驶二轮摩托车,后座载客不得超......


·刑法犯罪未遂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刑法犯罪未遂的处罚依据是什么《刑法》对犯罪未遂的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


·刑事案件赔偿金额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赔偿金额标准是什么?刑事案件赔偿金额标准并没有在法律上统一规定和明确,赔偿数额需要根据证据来具体计算的,最高人民法抄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刑事诉讼中回避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回避的条件有哪些一、刑事诉讼中回避的条件有哪些1、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


·一、交通事故人被撞伤对方不付医疗费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被撞伤对方不付医疗费怎么办?车主不愿垫付的话联系定责的交警,由交警部门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材料请求垫付医......


·交通伤三期费用怎么计算
      交通伤三期费用怎么计算?三期是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的简称1、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


·一、交下班时间交通事故伤残10级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一、交下班时间交通事故伤残10级是否可以得到赔偿?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对事故不承担全部及主要责任的,可以申报工伤,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


·民事法律关系与诉讼标的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法律关系与诉讼标的的区别是什么?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以一方主体为法院而发生诉讼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提交人民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