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公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怎么算的

什么是公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怎么算的?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各种各样的保险出现了,甚至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有一些是您所熟知的,有些很多人甚至都没听说过。今天我们主要来了解一下公众责任险,那什么是公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怎么算的?下面就将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公众责任险?
  公众责任保险,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它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是责任保险中独立的、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保险类别。所谓公众责任,是指致害人在公众活动场所的过错行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依法应由致害人承担的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公众责任的构成,以在法律上负有经济赔偿责任为前提,其法律依据是各国的民法及各种有关的单行法规制度。
  此外,在一些并非公众活动的场所,如果公众在该场所受到了应当由致害人负责的损害,亦可以归属于公众责任。因此,各种公共设施场所、工厂、办公楼、学校、医院、商店、展览馆、动物园、宾馆、旅店、影剧院、运动场所,以及工程建设工地等,均存在着公众责任事故风险。这些场所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等均需要通过投保公众责任保险来转嫁其责任。
  二、公众责任险怎么算的?
  保险人在经营公众责任保险业务时,一般不像其他保险业务那样有固定的保险费率表,而是通常视每一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逐笔议订费率,以便确保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责任与所收取的保险费相适应。按照国际保险界的习惯做法,保险人对公众责任保险一般按每次事故的基本赔偿限额和免赔额分别订定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两项保险费率,如果基本赔偿限额和免赔额需要增减时,保险费率也应适当增减,但又非按比例增减。公众责任保险费的计算方式包括如下两种情况:1、以赔偿限额(累计或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计算依据,即保险人的应收保险费=累计赔偿限额×适用费率;2、对某些业务按场所面积大小计算保险费,即保险人的应收保险费=保险场所占用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保险费。
  公众责任险怎么算的?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您都有了个初步的认识。保险在我们生活中可以说是相当重要的,不过也不能见保险就购买,在购买之前您一定要先对该险种有个具体的认识后,再考虑是否适合自己,值得去购买。如果您对公众责任险还有不了解的,可以上咨询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是怎样的?您的生活是越来越好,因此,人们对于商品的质量也是非常重视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工程质量对......


·违法发放贷款罪 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一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认定行为人是否......


·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效力一样吗?
      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效力一样吗?《仲裁法》实施近20年来,人民法院发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保障仲裁保全、执行的高效快捷,维护仲裁的权威和公信......


·结婚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
      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就结婚彩礼而言,这主要是男方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人给付给女方的,可以算作是一种婚前附条件的赠与。但要注意的是,在我国是否......


·工程发包方式有哪些
      工程发包方式有哪些工程发包方式的定义是什么?一、工程发包方式有哪些?1、的方式发包人将全部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发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


·在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继承吗
      在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继承吗因为农村的集体土地是包括农业用地和宅基地这两块的,在农村基本上都是延续着老人们去世以后留下来的宅基地和土地......


·犯人在刑事立案后三个月必须结案吗
      犯人在刑事立案后三个月必须结案吗?犯人在刑事立案后三个月不是必须要结案的。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而适用普通程......


·不能转让的著作权有哪些?
      不能转让的著作权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


·上班的年轻人攒了一笔钱后,接下来就准备买房子了。在售楼处选好
      上班的年轻人攒了一笔钱后,接下来就准备买房子了。在售楼处选好房子后,人们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和售楼处签署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于人们......


·一、改遗嘱需要去公证处吗?
      一、改遗嘱需要去公证处吗?不需要,公民变更遗嘱的基本要求:公民变更遗嘱,只能由遗嘱人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既无权对遗嘱人设......


·背对背信用证流程是什么?
      背对背信用证流程是什么背对背信用证,可能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个十分陌生的专业名词。的确,对贸易实务过程不太了解的人根本没有听过这个词,更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