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没有离婚财产能公证吗?

没有离婚财产能公证吗?
  
  一、没有离婚财产能公证吗?
  
  没有离婚财产能公证,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者是个人所有,但是约定必须是书面形式,如果是法定的个人财产,可以拿着相关证件去公证处公证;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需要双方签订书面的财产约定协议书,后到公证处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二、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后果
  
  (1)婚前财产约定是指即将缔结婚姻关系的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者婚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全部合法财产的归属事宜经自愿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2)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男女双方订立的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3)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对缔约的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违反约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约定对第三人无法律约束力,但第三人明知的除外。
  
  (4)协议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财产,如发生纠纷,主张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应负举证责任,否则应推定为婚后取得按民法典规定确定产权归属。
  
  (5)男女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仍由夫妻婚后双方财产偿还,但该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
  
  (6)男女之间签订婚前财产约定,有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规避法律意图的,该约定无效。
  
  很多不能采取协商的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都是由于财产分割存在异议导致的,故此有些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可能会签署婚前财产协议,该协议一旦自愿签署那么就会具有司法效力,为了增强效力,也可以选择办理公证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法总则禁止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民法总则禁止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民法典中有很多关于我们日常生活的规定,而且都会很明确地......


·商业秘密权包含什么内容
      商业秘密权包含什么内容一、商业秘密权包含什么内容1、占有权商业秘密的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


·建立劳动关系主体与客体分别是指什么
      建立劳动关系主体与客体分别是指什么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


·怀柔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哪些
      怀柔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哪些一、政府信息公开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谓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


·诽谤侮辱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诽谤侮辱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不构成,辱骂他人可以构成侮辱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


·绑架案没有损失还能定罪吗
      绑架案没有损失还能定罪吗绑架他人虽然没有勒索到财物,但只要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了他人,则构成绑架罪。绑架罪,是指以勒索......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的公正性、方便性及快捷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简称《解决办法......


·工伤认定享受的待遇具体?
      工伤认定享受的待遇具体有哪些(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享受条件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


·挂靠证书协议应该怎么写?
      挂靠证书协议应该怎么写?如今不少人手头都有一些资质证书,其中有些比较值钱,可以挂靠到一些单位拿到一笔挂靠费。为了防止挂靠后拿不到挂靠费,或者......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一九七三年三月三十日重行修正)    本合同须联同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  (I.c.E)的合同通则一并使用.  该合同的印本格式可径向伦敦......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不给怎么办,有何需要注意?
      购房者最糟心的莫过于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不给,那么面对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不给我们该怎么办,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