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汽车年检需要带什么材料?

汽车年检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汽车年检需要带什么材料?
  
  1.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私车除车主签字外还须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公车的须附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及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纸粘贴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相应位置上;
  
  3.行驶证(正副页);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
  
  5.自修车辆或修理厂承修的车辆需在查验表上盖章(新车第一、二次参加年检时可免)。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轻型汽油车的需提供采用稳态工况法检测的尾气检测合格报告单;
  
  8.委托本地核发合格标志的需提供《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和回执;
  
  9.涉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和交通事故的应事先处理完毕;
  
  10.法院查封的车辆需要办理定期检验的,凭法院提供的证明、凭证办理;
  
  11.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于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对于汽车年检需要的材料就是以上这些,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车辆管理部门的要求来提交,另外,对于年检的具体情况也需要根据车辆的不同年限也有所不同,如果是六年以内的小型车辆,目前是可以按照免检来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单位犯罪吗
      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是法律禁止的,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单位犯罪吗?为了帮助您加深对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认识,我们特地为......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要求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要求有哪些?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企业的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么
      企业的股权转让是按净资产么用法律来说,企业的净资产就是指该企业职工具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企业可以运作的资本,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资金及盈余,还包括......


·父母共同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父母共同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父母生前在书写遗嘱时只要是按照自己的意愿书写的并且也遵循了既定的格式此时该遗嘱就会有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


·安置房有产权证过户怎么办
      1、首先一定要让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同时买方还要对这个房屋的整体情况和产权状况进行了解清楚。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是合法的,那么就可以进行......


·小额诉讼一审终审适用哪些条件
      小额诉讼一审终审适用哪些条件有什么程序一、小额诉讼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海事法院可以审理海事、海商小额......


·著作权申请在哪里申请?
      著作权申请在哪里申请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


·醉驾和酒后驾车的区别是怎样的?
      醉驾和酒后驾车的区别是怎样的?醉驾和酒驾的主要区别在于测量标准和法律后果。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


·先履行抗辩权的放弃承诺书该怎么写?
      先履行抗辩权的放弃承诺书该怎么写?权利与义务从来都不会独立存在,就如双务合同中的债务人除了有偿贷的义务外同样拥有抗辩的权力。抗辩权是债务人的......


·离婚后对方不按时给抚养费怎么办?
      对于离婚,通常情况下双方育有孩子的,离婚后,孩子都会判决给其中一方进行抚养,而另一方则根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按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以及行......


·缓刑期间又判拘役怎么处罚?
      缓刑期间又判拘役怎么处罚?缓刑期间又判拘役的,可以立即停止缓刑,并数罪并罚处理。我国法律规定,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