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起诉立案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起诉立案要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
  
  必须要用黑色签笔字签本人的姓名加公章。通常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四份。
  
  2、原告要提交的证据
  
  原告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或交警队打印的信息资料,保险公司的保险单。
  
  如果受害者死亡的还要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诊断书、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的票据复印件。
  
  原告经济困难的,还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但是要提交当地乡镇民政部门或政府出具的困难证明及申请书。
  
  3、如果被告为企业时,原告要上网打印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原告为企业的,则提交当年年审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
  
  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的委托事项。公民的委托必须由本人来签名,委托公民代理的须有法院认可;企业委托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委托人涉外、港澳台,其委托书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公证。
  
  6、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方式及住址),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者复印件)。
  
  二、交通事故立案费用怎么收
  
  1、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2、申请费。
  
  申请费包括: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申请保全措施。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其中,案件受理费包括:
  
  (1)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2)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3)再审案件中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4)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受理费;
  
  (5)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受理费。
  
  交通事故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河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河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工资条模板的格式是怎样的?
      工资条模板的格式是怎样的?企业单位的就职人员,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当初签订规定劳动合同的规定,按时向职员发放工资,但是若职员的工资达到了个人所......


·什么行为属于侵犯名誉权,被侵犯名誉权该怎么办
      什么行为属于侵犯名誉权,被侵犯名誉权该怎么办一、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名誉权1、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一、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


·店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拆迁有补偿吗?
      店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拆迁有补偿吗的概括这个时候,店铺与有关部门就构成了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本罪的客体、主体、主观要件......


·被混混无赖威胁怎么办
      可以选择报警,我国治安处罚法第4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判断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一、判断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


·夫妻一方死后财产怎么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
      夫妻一方死后财产怎么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监护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监护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1、人身监护权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身上照护权的内容基本相同,具体包括:(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


·桂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和基数是多少?
      对于桂林市民来说,在当地医院看病,生育子女和购房的时候,都可以用到五险一金账户余额,用于一些费用的报销。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个人同比例缴纳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