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欠招行信用卡9000没还有哪些后果

欠招行信用卡9000没还有哪些后果?1、产生不良信用记录:持卡人信用卡逾期不还,发卡银行将会把逾期记录上报至央行的征信系统,导致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以后想要办理其他信贷业务会受到影响。2、产生罚息:信用卡逾期还款,银行还会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罚息,按天收取,按月计收复利,直到还清为止。3、被起诉:当持卡人逾期超过90天以上,发卡银行还可能会起诉持卡人,如果逾期金额较大,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二、信用卡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才构成本罪。三、信用卡中途还不上怎么办?出现信用卡欠钱还不上,可参考以下方法:1、使用最低还款额功能但是,还最低是要收取利息的,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所以,只需还最低,虽然压力会减少,但是会有复利产生,会相对麻烦,也只能做暂时延缓之用。2、利用分期功能如果还款有压力就可以直接申请账单分期,一般银行都提供3、6、9、12、18、24期的共能,可以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选择分的期数,这样一可以缓解还款压力,二也不会影响信用;缺点就是会有手续费产生,各银行不一样,一般在0.6%-0.8%之间。其实,使用信用卡消费的这些群体应该知道,如果偿还信用卡有困难的话,基本上各大行都可以办理信用卡延期还款的业务,不管是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分期还款,甚至是借钱还款,都不能直接拖着不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合同的签订流程,申请材料有哪些
      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合同的签订流程,申请材料有哪些?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软件抄袭问题层出不穷,常会遇到一些未经著作人许可的商家传播和售卖作......


·夫妻离婚协议不用付抚养费可以反悔吗
      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因为受到限制,所以说有的时候父母可以直接代替当事人行使相关的权利。就比如说在离婚协议当中,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


·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何计算?
      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是否有约定,分为不同的处理方式。(一)、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


·老伴偷着立遗嘱把财产给儿子合法吗?
      老伴偷着立遗嘱把财产给儿子合法吗?一、老伴偷着立遗嘱把财产给儿子合法吗?老伴偷着立遗嘱把财产给儿子是合法的,任何人都是有独立的处分自己财产......


·遇到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遇到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1、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借款借条等,经多次联系还是无效的情况下应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这样做一是可以中断......


·一、婚内女方有第三者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一、婚内女方有第三者财产分割怎么处理?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处理,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


·向检察机关提供的辩护意见需要注意什么
      向检察机关提供的辩护意见需要注意什么向检察机关提供的辩护意见需要注意有无犯罪事实;现有证据能否“确实、充分”地证明被控犯罪事实为被告人所实施......


·抢劫罪刑法修正案关于加重类型的规定有哪些
      抢劫罪顾名思义,对他人进行抢劫的行为,它作为一种常见的犯罪类型,听起似乎来不是很恶劣,但是其实在真实案例中,抢劫罪在很多情况下影响是非常恶劣......


·行政处罚案件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案件流程是怎么规定的?行政处罚主要是针对行政违法行为所作出的处罚,在很多时候,有的人分不清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关键区别,首先二者所处......


·我国法律规定侵权是什么意思?
      一、我国法律规定侵权是什么意思?侵权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侵权行为的分类:(1)按构成要件分一般侵......


·保险理赔时效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