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出具尸检报告的是哪个部门?

出具尸检报告的是哪个部门?尸检由当地的尸检机构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有相应能力)所有的死亡医学证明书都应当由医师填写,凡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这里的司法部门应当是指公安机关,我们通常所说的司法机关仅指行驶检察和审判权力的法检机关,所以此处的司法机关换为公安机关更为妥当。其中《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对于这里的死亡证明应作广义理解,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书》。二、尸检的类型有哪些?尸检即尸体解剖,是指对已经死亡的机体进行剖验以查明死亡原因的一种医学手段。尸检对于解决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而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具有其独特的无法替代的作用。根据卫生部《解剖尸体规则》的规定,尸体解剖分为三种:(1)普通解剖:限于医学院校和其他有关教学、科研单位的人体学科在教学和科学研究时施行。(2)法医解剖:法医解剖仅限于司法机关施行,主要目的是查明死亡原因和死亡性质,确定自杀还是他杀,推断死亡的死亡时间,为侦破案件提供可能的线索和证据。(3)病理解剖:病理解剖仅限于医学院校教学、医学科学研究和医疗机构的病理科或病理教研室施行,主要目的是阐述及研究机体疾病的发生、发展与转归的客观规律。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尸检的具体情况,是属于司法取证过程中的一种方式,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办理,司法鉴定部门在进行相关事项的处理时,也要结合实际造成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


·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有法律效力吗一、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有法律效力吗依照法律规定,定金超过总价款的20%部分是无效的。但无论定金条款是否有效,都不......


·出纳一般非法集资案无罪吗?
      出纳一般非法集资案无罪吗?出纳知情的话同责,不知情无责。非法集资罪是指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


·什么时候能申请取保候审?
      符合下列条件的时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试用期内被辞退可以申请补偿吗?
      试用期内被辞退可以申请补偿吗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要......


·拒绝履行构成要件有哪些?什么是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从字面意思上来看就是不愿意去实现某件事。法律上的拒绝履行可是有着特定含义的。要形成拒绝履行在法律上也有相应的条件。我们这就来给您说说......


·合同无效的工程保证金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无效的工程保证金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合同无效的工程保证金诉讼时效是多久?合同无效的工程保证金诉讼时效是3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多久?
      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多久?实践中,有些离婚诉讼当事人会这么认为,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再起诉,法院就一定会判......


·唯一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
      唯一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监护人......


·一、达到退休年龄的有误工费损失的规定是什么?
      一、达到退休年龄的有误工费损失的规定是什么?首先,《司法解释》对误工费的规定,并没有也不可能区分退休人员和未退休人员,仅讲到了受害人的“误......


·股权转让个税评估需要吗?
      股权转让个税评估需要吗?一、股权转让个税1、自然人股权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